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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几年来,居民住房价格快速上涨和房地产市场的暴利现象,成为人们持续热议的话题,加上地方政府普遍存在的“土地财政”问题,客观上又成为了房价高涨、滋生腐败的推手。这不仅加剧了居民收入差距急剧扩大的趋势,使财富分配更加不公;更扰乱了市场秩序,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公愤。为解决地方财政的收支矛盾,完善地方财政收入结构,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分配,必须采取多种手段综合治理,其中房产税的改革将成为解决上述种种矛盾的突破口,并为彻底解决地方财政问题和抑制住房价格暴涨暴跌提供一个长效的稳定机制基础。我国现行的房产税是1986年颁布的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特别规定了对于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正是这一政策,限制了房产税对地方组织财政收入、调控房地产市场、促进公平分配功能和作用的发挥。改革就是要突破这一历史限制,对居民住房在保有期间按年征收房产税。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背景下,房产税改革势在必行:它不仅是完善我国税制结构和优化地方财政收入结构的需要;也是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的需要,更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同时,改革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一是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税源;二是《物权法》的出台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三是沪、渝试点改革为房产税改革的推进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四是模拟评税试点取得的成果基本能满足房产税改革的需要。通过对房产税制要素设计、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税基评估等方面的国际比较,我们认识到:房产税收入应成为地方财力的重要支撑、房产税税制设计应该以保持税收的公平性为基本点以及完善的辅助体系建设对房产税改革甚为关键等,这些国际经验对于我国房产税改革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房产税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循序渐进、逐步推进。构建我国个人住房房产税的设想和建议主要有:首先,明确改革方向,坚持走渐进式改革之路:一方面要澄清认识,争取社会支持;另一方面要实行由点到面、逐步推进改革的“分步走”路径。其次,合理设计税制要素,充分发挥房产税的分配和调节功能,包括:适当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和征税对象、统一计税依据、科学设置差别化税率、合理确定税收优惠与减免、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等方面。再次,提高房产税征收和管理水平:完善财产申报登记和管理制度,建立房产信息采集和共享平台,以及加大技术投入,建立和完善房产税评估体制。最后,建立全方位的护税协税配套机制,推进改革顺利进行。其中包括要加快房产税相关法律的修订工作、加强房产税征收工作的监管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