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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研究的主题是: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不良再贷款问题。基本思路是:探索中央银行不良再贷款产生的原因以及解决的主要措施。基本内容如下:中央银行再贷款、不良再贷款概念界定。我国的中央银行再贷款实务与西方发达国家有很大不同,为解决不良再贷款问题,本论文对中央银行再贷款、不良再贷款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有关银行不良贷款的基本理论。目前有关不良贷款的理论多数是以商业银行贷款为研究对象。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理论也是实证分析中央银行不良再贷款的理论工具。中央银行不良再贷款数额。中央银行不良再贷款数额比较大,有2万多亿。我国金融机构的市场化改革还没有完成,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1.7万亿不良资产还有可能剥离出来由中央银行承担。因此,中央银行不良再贷款数额有增加的趋势。中央银行不良再贷款的危害性。中央银行再贷款对我国改革开放后近30年的高速经济增长、对亚洲金融危机后保持金融稳定都具有重要作用。但是中央银行再贷款也带来了潜在的通货膨胀风险、财政风险、道德风险以及其他危害。中央银行不良再贷款产生的原因。中央银行不良再贷款产生的表层原因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信用再贷款、金融稳定再贷款,其深层原因是产权制度及监管制度不完善。解决中央银行不良再贷款的对策,一是对现有的中央银行不良再贷款进行处置,二是防止产生新的中央银行不良再贷款。中央银行现有的不良再贷款应该用财政收入来弥补,在现有财政收支紧张以及再贷款回收不太乐观的情况下,国家应该扩大财政收入来源,其主要渠道和途径是国有企业上缴红利。对中央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理应该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并且引进外资资产管理公司。防止中央银行不良再贷款产生的措施是围绕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加强银行监管来进行。具体讲就是继续对经济主体进行市场化改革,在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内部建立严密的内控制度,在外部建立包括透明度在内的各项外部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