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发展中国家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经济格局的变化导致城市住房供应的短缺,大量低收入阶层被排斥在城市正规住房供应体系之外,非正规住房已成为发展中国家城市居住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非正规住房产生于快速城市化和社会经济转型时期,在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背景下,实际承担了重要的住房供给功能。因此,非正规住房研究对我国城市住房供给与城市化健康发展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国际城市研究学者已经开始关注发展中国家的非正规住房。我国相关研究起步较晚且缺乏系统性,直接以非正规住房为主题的研究较少,零零散散的见诸于相关文献。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相关理论对我国的非正规住房进行研究,逐渐构建相对完整和系统的非正规住房研究的理论框架和方法体系,丰富我国城市住房的研究内容。
本文在综述国内外非正规住房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选择中国沿海快速城市化的典型代表——深圳市为实证研究对象,以GIS空间分析技术为支撑,以城市地理学和城市社会学相关理论为基础,从类型与特征、供给模式、形成演化机制等方面进行城市非正规住房的实证研究。首先分析了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提出研究思路与框架,并对国内外的相关研究进行综述。论文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研究深圳市非正规住房的形成背景,以深圳市建筑普查和住房普查数据为基础,分析非正规住房的空间分布与演变及其类型特征,探讨不同类型非正规住房的共性与差异。并在利益相关者分析的基础上,探讨深圳市非正规住房的建设过程和市场特征,总结了非正规住房的供给模式。此外,论文从“结构——能动性”的视角分析深圳市非正规住房形成演化的影响因素与机制,并对非正规住房的发展特征进行总结和对比分析,提出非正规住房的管治建议。
论文研究结果表明:(1)非正规住房呈现出具有显著差异性的空间特征。深圳市非正规住房的分布具有明显的空间分异和指向性特征。非正规住房空间类型的影响因素包括数量因子、住房构成因子、增长因子、建筑特征因子和使用状态因子,非正规住房可划分为边缘增长型、空间集聚型、相对稳定型和中心转化型等类型。深圳市非正规住房的空间结构中,外围以边缘增长型非正规住房为主,空间集聚型非正规住房沿特区外围呈不连续的环带状分布,特区内则以相对稳定型和中心转化型非正规住房为主。不同类型非正规住房具有不同的形成背景与特征,存在物质、经济、社会和政治空间的差异性,而且不同类型之间具有继承性、延续性和关联性。(2)非正规住房形成了特殊的住房供给类型。虽然非正规住房未获得政府认可,但这种缺乏明确的法律或政策支持的住房类型已具有一定的规模。非正规住房在城市正规住房供应体系之外形成了独立的运作空间,并具有独特的住房供应模式。地方政府、村集体组织、城中村村民、非原村民型业主和外来人口等构成了深圳市非正规住房供给过程中的主要利益主体,并形成了以城中村村民为核心的住房供给网络。非正规住房供给模式主要包括根植式、合作式和外来式等类型。非正规住房供给特征表现为:简单化的住房供给结构、低成本—低层次的住房建设、欠规范与灵活并存的房屋租赁市场以及空间抗争的过程。(3)非正规住房的形成发展体现了结构—能动性的相互作用。非正规住房是结构制约性与主体能动性在城中村地域上冲突、互动和博弈的空间结果,体现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力量的相互作用。
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包括:(1)将非正规住房从相关研究中抽离出来,作为单独的住房类型和研究对象进行系统综合的研究,丰富了城市住房研究的内容。(2)从产权的视角对深圳市非正规住房进行界定和分析,并围绕这一概念开展非正规住房的发展演变与供给模式研究。(3)注重过程研究,分析非正规住房的建设与供给过程以及相关利益主体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