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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安全管理体制的指导下,我国建筑行业基本建立了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过程中各方主体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很多地区也逐步建立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并投入大量的资源用于建筑安全管理,在减少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城市化快速发展所带来房屋建设规模的较快增长和建筑业自身高危险性的特点必然会对建筑安全产生更高的监管需求;然而,我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普遍面临着监管资源不足的现状,这无疑会产生监管需求增长与监管资源不足的矛盾。因此,要解决该矛盾,寻求合理分配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的方式就显得非常必要。基于上述原因,通过分析当前建筑安全监管资源配置方式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实施建筑安全生产分级监管来缓解该矛盾,并对这种方式进行了相应的分析研究。首先,运用信息经济学中的逆向选择知识,通过构建建筑安全生产资源配置方式模型与实例模拟的方式分析了当前建筑安全监管资源配置方式,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以建筑安全生产分级监管作为建筑安全监管方式的改进方向。其次,对建筑安全生产分级监管的含义、特点、原则和意义进行了概要说明。之后,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分析了建筑安全生产分级监管的可行性,运用帕累托80/20效率法则和效用理论分析了其理论上的可行性;通过总结英国、美国及我国部分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分级监管的做法分析了其实践上的可行性。最后,从构建框架、构建所依据的评价指标、构建所采用的模糊综合评价法、分级标准、不同级别建筑企业的监管措施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分析了建筑安全生产分级监管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