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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1921-2002),是20世纪最杰出的政治哲学家之一,他一生都致力于正义问题的研究。罗尔斯在分析哲学传统背景下设计的精致的正义理论,不仅引起了政治哲学研究主题的转变,而且带来了政治哲学在二十世纪的复兴。当他的《正义论》遭遇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1909-1997)的多元价值论难题时,罗尔斯转向了政治自由主义。自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1776)以来,事实与价值的关系,就如幽灵一般困扰着哲学家们。与逻辑实证主义哲学家,认为事实与价值分属于两个相对独立的领域的立场不同,罗尔斯力图模糊事实和价值之间的区分,为现代性条件下的德性寻找出路。现代人把自身构想为个人道德权威的统治者,丧失了在理论和实践上对德性的明辨力,也缺乏判断善恶的客观标准,现代人类社会产生了权威危机。罗尔斯的一生都在为人类寻找这场危机的可能出路,他所著的《政治自由主义》一书,更是直面了这个问题。他在此书中提出的“重叠共识”理念,让人们看到了走出这场危机的曙光。 在现代社会理性多元事实的背景之下,一个正义的社会是如何建立并保持其稳定性呢?答案,就是罗尔斯所提出的“重叠共识”理念。罗尔斯认为,人类社会之所以需要“重叠共识”,是因为“重叠共识”理念是具有不同合理完备性学说的公民,从自己的完备性学说出发,所达成的一种独立的政治的正义观念。自由主义的滥觞以及在自由主义影响之下的美国社会现实,不得不使罗尔斯反思自己的《正义论》一书。在不断的反思之下,罗尔斯认识到了《正义论》的内在困境,即不现实的秩序良好社会与现代民主社会的一般事实。在总结自己理论与批判的基础之上,罗尔斯在《政治自由主义》一书中,设计了“重叠共识”理念。他把“重叠共识”理念限定在政治建构主义框架之下,详细阐释了“重叠共识”理念的内涵、面临的可能误解、及其达成步骤。任何理论都有其价值,也有其缺陷。罗尔斯的“重叠共识”理念在引来了人们赞誉的同时,也招致了人们的批判。在批判与反思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重叠共识”理念的当代意义。虽然,重叠共识理念引起了诸多争议,但是,它并没有被驳倒。当一些政治哲学家宣称“历史终结于自由主义”时,我们看到了作为罗尔斯温和自由主义思想重要体现的“重叠共识”理念的可贵之处。“重叠共识”理念对于理性多元的现代社会重拾德性传统,解决文明的冲突,重建世界秩序,实现社会整合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