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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轮经济被称为“水上黄金产业”,具有高增长、高聚集、高产值、高门槛的显著特点。邮轮港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相对的空间封闭性,极易成为各类突发事件的汇聚点,并导致连锁危机的爆发。邮轮港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危害会超过某一行政区域、部门与行业的应对能力和权限范围,需要各方协作才能有效应对,优化邮轮港的应急联动机制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起着重要作用。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凭借良好的地理位置和客源市场,在国内邮轮市场中占据了主导地位。本文以吴淞口国际邮轮港为研究对象,作为旅客规模居亚洲第一、全球第四的邮轮港口,吴淞口国际邮轮港的应急联动机制优化对全国其它邮轮港口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本文共分绪论和六个章节。绪论介绍了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对国内外应急联动机制研究进行综述。第一章为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对邮轮港、邮轮港突发事件、邮轮港应急联动机制定义和特点进行界定,将整体性治理理论和协同治理理论作为本文的理论指导。第二章介绍了我国邮轮港应急联动机制现状,梳理邮轮港应急联动中的主客体,分析邮轮港预防准备机制、预警监测机制、应急指挥机制和信息协调沟通机制的现状。第三章以吴淞口国际邮轮港为例,介绍了邮轮港基本情况,对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应急联动机制现状作相应介绍。第四章以吴淞口国际邮轮港“8·23”海洋量子号邮轮游客滞留事件为例,通过案例分析指出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应急联动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这些问题大大制约了吴淞口国际邮轮港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的运作。第五章通过分析美国纽约港应急联动机制和韩国“世越号”沉船事件应急联动处置过程,认为统一的管理机构、完备的应急预案和有效地信息沟通是提高应急联动机制运作的重要原因。第六章抓住邮轮港突发事件的特点,结合整体性治理理论和协同治理理论,对邮轮港应急联动机制的优化提出建议。本文的主要结论包括:一是邮轮港应急体制上“条块分割的”部门设置影响了应急联动机制运作,需建立“平战结合”的应急联平台,战时转换为应急指挥中心集中统一领导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二是面对现有的应急预案主动性、操作性和公众参与度不强的情况,应采取多方参与式编制和情景构建模式下的应急预案制定;三是针对现有预警方式手段单一、预警信息共享机制薄弱的问题,建立预警联动合作机制,构建专业监测与社会监测结合的预警网络;四是针对应急联动信息沟通不畅、信息发布不及时的短板弱项,建立应急综合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发布机制建设。最后是通过完善立法,规范政府部门间的法律关系,为部门间协调与合作提供法律保障。明确对国际邮轮的管辖权,避免因管辖权问题导致对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不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