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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新党章》的修改中,明确指出我国正处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中,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也明确了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性地位,充分展现了其在协商民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应该说,我国社会组织将迎来新时代的新发展。当然,我国社会组织发展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适应,也仍然处于初级阶段。社会组织的新发展必然要有新的理念指导,新公共管理的多中心治理理论则提供了很好的分析框架,就政府而言,在“政社”分开的前提下,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如何通过公共服务的提供和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来引导社会组织发展;就社会组织而言,在拥有自身独立社会身份和社会使命的前提下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如何健全社会组织内部机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就其他主体及主体之间互动而言,如何通过政府和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之间及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体之间的多元主体的互动来推进社会组织滋养性社会环境形成,这些都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组织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本文从社会组织发展的现实背景和杭州市社会组织发展的历程为出发点,以多中心治理理论为基本框架,结合委托代理理论、实证调研、专家座谈会以及访谈的基础上,首先梳理了杭州市社会组织发展的三个阶段,一是社会组织初创发展阶段;二是政府与社会组织互补发展阶段;三是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阶段。同时,以多中心治理理论为视角,从政府引导、社会组织自主治理、社会组织间合作、公众参与等层面分析了杭州市社会组织发展的现状、困境并提出了相应对策。第一,因政府职能转型不到位而造成的社会组织立法层次低的问题,社会组织必须要面对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购买路径不充分等困境,这就要求政府从完善实质性法律法规,明确“政社”各自角色,分类分层推进社会组织品牌建设等来引导社会组织发展;第二,结合社会组织自身发展现状,辅之于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了社会组织存在着规模相对较小、专业服务能力不足等缺陷,提出了社会组织要遵循组织宗旨,推进组织自律发展和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等发展建议;第三,针对各主体之间互动环境存在的问题,认为应该通过建立综合性采购平台、架构社会组织自主合作网络、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三个层面来促进形成良性多元互动局面。应该看到,就杭州市社会组织发展的整体而言,在全省具有领先优势,但是面对先发地区和社会治理创新的要求,杭州市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还有待提升,未来杭州市社会组织发展在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不断融合中必将走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达成多元合作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