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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市场诞生于2006年1月16日,伴随着挂牌范围的扩容进程和一系列的制度改革,我国新三板市场获得了快速的发展。新三板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平台,是我国重要的全国性场外市场,全面建设新三板市场对于我国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和当前的供给侧改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虽然新三板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但整体市场质量却不高,尤其是市场流动性的缺乏。充足的流动性既保证了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可以买入和卖出股票,也保障了一级市场的企业能够获得所需的融资。如果流动性持续不足,将会逐渐影响到新三板市场的基本功能,进而降低其在整个资本市场中的作用。市场微观结构理论弥补了传统研究的不足,开始从市场自身的交易机制角度去研究价格。根据这一理论,市场结构的设计必须适应经济发展状况和市场特性,即我国新三板市场结构的设计会影响到市场自身的质量。2014年8月,做市商制度在新三板市场落地,交易制度的变革将会引起市场结构的变化,进而对市场质量产生影响。流动性是衡量市场运行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从流动性角度去衡量新三板市场运行的质量可以发现市场结构的设计是否合理,进而为新三板市场机制的优化贡献有效的建议,同时本研究还可以为其他金融市场的结构设计提供有效参考。本文以市场微观结构理论为基础,认为做市商制度这一交易制度的引进将会对我国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产生影响。本文通过回顾流动性研究相关文献,归纳出流动性的定义,并总结了流动性的度量指标,进一步选取了成交量、买卖价差和换手率作为本文的度量指标。通过对做市商制度影响研究的文献回顾,发现做市商制度的引入有利于提高市场的流动性,但对于其影响程度存在不同结论。同时,通过文献分析发现非参数检验是市场流动性研究中的有效实证方法,本文在实证分析时即采取非参数检验方法。本文首先对新三板市场在不同时点上的整体流动性现状进行了分析,并进一步对做市股票和协议转让股票的流动性进行了比较分析,初步得出了新三板市场中做市商制度提高了流动性并优于协议转让制度的结论。本文通过对新三板市场与其他金融市场的做市商制度的比较分析,发现我国实行的是传统的多元做市商制度,未来随着新三板市场的发展,做市商制度将进一步向混合交易制度演变。本文对市场微观结构理论进行了系统阐述,在此基础上通过一个多期模型的推导,发现了做市商制度对市场影响的作用机制。本文通过实证分析进一步验证了比较分析和理论分析所得出的结论。本文首先选择了换手率和买卖价差两个指标考察了协议转做市股票的流动性水平,通过K-S检验和Mann-Whitney U检验从实证角度验证了做市商制度优于协议转让制度,对市场流动性有推动效果。本文进一步对市场总体的日交易数据进行K-S检验,发现做市商制度在长期的效用优于短期。最后,结合本文的研究结果,对新三板市场的制度建设提出了继续贯彻完善做市商制度、建立健全分层制度、加强市场监管、降低投资者门槛、畅通转板机制等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