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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纪中叶开始,缅甸、泰国在近代化浪潮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土地制度方面,由传统的土地国有(王有)制逐渐演变成以土地私有权为基础、以租佃关系为特征的地主土地所有制。这种土地所有制的演变和发展,对当时缅甸、泰国农村的社会经济产生了很大的冲击和影响。
在缅甸沦为英国殖民地之前的整个历史时期,一直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私有土地,所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制。在这种土地制度下,除国王自己直辖的一些地区外,把其他地区作为采邑分封给一些亲属和高级官吏。英国的入侵和占领,使缅甸土地制度迅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并最终形成了地主土地所有制。
泰国在曼谷王朝初期,延传四百年之久的封建领主制--“萨迪纳”制还相当稳固。作为一种土地制度,土地国有在当时占主导地位,土地私有还是极个别、不稳定的现象。自鲍林条约之后,泰国被列强纳入资本主义世界贸易经济体系。随着土地商品化趋势的加剧,原有的土地国有制己不适应当时泰国经济的新形势,封建国家的土地所有制最终被地主土地所有制替代。
在对缅甸、泰国近现代土地所有制演变进行研究的基础上,论文对二者形成过程中的一些进行本质上、表现特点以及对后世的影响进行比较,进一步得出其异同。
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导言主要介绍本文的写作意义、研究现状、研究范围及方法;
第一章主要论述近现代缅甸从传统的土地国有制到地主土地所有制的演变过程及特点;
第二章主要论述近现代泰国从传统的土地国有制到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形成及特点;
第三章比较研究近现代缅甸、泰国地主土地所有制在形成过程中的一些主要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