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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经济的进步,水资源的日益匮乏和污染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用水危机,这也成为了制约社会可持续发展与经济进步的主要问题。我国水资源当前有着地区分布不均衡、全国人均占有量低、污染形势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等现象,因此保护水资源、修复水环境和进行流域生态补偿是我们目前需重视的工作。生态补偿作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部分,国内政府部门及相关专家学者已对此愈加重视,当前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实践已在部分省市开始展开。流域由于其自身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其作为一个生态系统经常沟通许多个行政区域,所以构建较为完善的流域生态补偿首先可以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分配相应利益主体间的流域生态资源和利益,还有助于促进流域生态资源的绿色发展,并且在改善流域污染问题方面起到推动作用,从而可以促进流域范围内的经济与环保相协调,推进我国生态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本文通过三大部分,对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相关概念、内容及现有实践状况进行分析,提出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日后需要进行的完善措施等。第一部分,流域生态补偿基本理论概述。了解任何一项机制首先应从其内涵和理论基础着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作为国内外各国家都非常重视的生态补偿机制,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入手对其内涵均有着其自身的见解。因此本文在通过系统的整理不同学者观点后,对于生态补偿、流域生态补偿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这三个重要的概念进行了概括性的总结,而且重点的介绍了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主要构成因素和类型。随后,根据不同学者的观点,将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基础归纳为公共产品理论、外部性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三部分。在了解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上,对我国构建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必要性进行分析,这有助于更多人深入了解到流域生态补偿这一重要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第二部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构建及实践现状。我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对流域生态保护极为重视,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将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规范于法律条文之中,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进入了新的时期。文章通过列举国家及地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法律法规,清晰地展现出我国在流域生态补偿方面的法律进步,为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随后根据我国目前常见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式即政府补偿模式和市场补偿模式,分类介绍了我国现在典型的流域生态补偿实践案例,如政府补偿模式下的东江源区财政支付转移案例、市场补偿模式下的浙江绍兴慈溪水权交易案例等,并对于我国首个跨流域补偿新安江案例进行了简介。实践是发现问题的重要途径,根据我国目前流域生态补偿的立法及试点现状,归纳总结了目前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即立法有待强化、补偿的主客体界限不清、补偿的模式不够科学、补偿标准不够恰当、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及公众参与的不足等。第三部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对策。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目前还在不断地推进和完善中,对于现阶段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相应的完善。文章提出了完善流域生态补偿相关法律、清晰界定补偿的主客体、构建市场化的补偿机制、完善补偿标准、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和推动完善公民参与机制等对策,对于推动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促进我国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有着较为重要的作用,为实现我国流域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完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