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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作为我国经济快速不均匀发展所导致的特有现象所带来的相关社会问题是和谐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不能忽视的。本文对流动儿童少年在流入地的九年制义务教育,特别是对民工子弟学校的合理存在方式,采用实例分析的方法紧密结合政策变化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和分析。
基于对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关于中国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研究》中的列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教育状况的调查和分析,数据的结果表明“民工子弟学校”这个特定时代的特定产物的远远不能解决我国义务教育的应有现实功能和社会作用。从人道主义关怀和教育平等权利的实现上的角度,应该把流动人口子女九年制义务教育当作一个社会问题来看待,即把这个问题放置在中国社会发展,特别是城市化发展过程的大背景下来理解,可以定义为这是社会历史发展必须要经历的“阵痛”和必须治愈的“顽疾”。
同时在社会排斥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形成层面上。因为中国流动人口特征表现为“不仅仅是人的流动”,而且出现相应了“社会层级”流动,广大“农民工”是流动人口中的主力军,“移民”的第二代是一个“弱势之中的弱势”。
在2007年9月到2009年的1月其间,在对S市的XM民工子弟学校的调查中,我们才真正了解到流入地农民工面临的子女就学问题的严重性和广大社会积极力量的无奈,同时从政策的变化也看到了国家对义务教育的重视及对社会各个阶层平等权益的维护。
调查中还发现融合教育(Inclusion education)理念已经很自然的介入对教学的干预活动,流动儿童少年的社会化成长过程中社会工作的介入空间也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应该说,这子弟学校取得了的效果是明显的。同时通过有针对的相关社会各个阶层调查感受到个人德性力量的伟大,对于弱势群体的同情和援助是如今的中国社会的自然的力量,但是这股力量要成为“社会人”的日常行为,那么社会政策的导向作用则非常重要。实践过程中更加关注流动儿童少年在流入地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问题的发展过程,实际上,这是一个从社会排斥到社会融合的过程,是民工子弟学校从“合理性”走向“合法性”的过程。当然,我们不得不相信,民工子弟学校是一个历史发展中的特定产物,这种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通过“市场化”来提供教育服务必定是要步入“消亡”的,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全国范围内的均衡化发展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
那么以国家为绝对提供主体的义务教育实现也是在社会政策和现实环境的互动中逐步完成的,社会政策是针对社会“公众麻烦”利用国家权威来对社会整体资源进行重新配置。社会政策本身是“市民社会"’民主的一种体现。但是,在中国传统文化观念中,政府是“万能”的,这种观念现在还左右着很多人的观念,这对我国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发展带来众多不利影响。在以往的研究过程中,人们主要突出了社会政策的意识形态性,而不太重视社会政策和现实环境的互动,太注重社会政策的受众在社会政策制定、执行和评估中的“话语权”实现的问题,即不太注重社会政策的受众的主体地位,受众的“国家恩赐”感比较强烈,这不利于“市民社会”的真正形成。因此,当把社会政策也作为社会工作的一种主要方法之时,我们必须要去探讨社会政策和现实环境的互动,探讨在一系列的“情景”互动中,社会事实被定性为一个社会问题,并且进一步被上升为一个社会政策问题,那么,国家和政府为了某种社会性的目标就会采取社会性的行动。毫无疑问,与其他的社会工作方法相比,社会政策尽管是由政府主导的,但其直接或间接受益人群数量的普适性是最大的,而且在良性的社会政策过程中,社会成员也不是被动地接受“社会政策”,而是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社会政策的整个过程中去。
本论文关注的就是流动儿童少年在流入地的九年制义务教育过程中在社会政策和现实环境之间的互动过程中,如何来达成社会融入。最终实现义务教育的在每一个适龄儿童身上的平等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