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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立体的媒介与信息的互动使公众发表意见和参与公共事务的渠道被不断拓展。然而,随着公民获得平等的话语权的同时,新媒体信息犯罪对社会的影响正在逐步增强。网络环境成为信息犯罪重灾区的时代,如何有效管控和打击新媒体信息犯罪已然成为当前社会的重大课题。近年来,世界各国在实现新媒体信息法制化中进行着不断探索,最终认识到只有建立与时俱进的新媒体反社会信息治理体系,才能充分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才是实现国家法制建设的终极目标。我国对于新媒体反社会信息的治理研究起步较晚,立足于现有反社会信息犯罪法制建设贫乏的现状,贯彻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本文主要从犯罪学角度分析了新媒体信息犯罪的现状,并就如何建设新媒体法案,主要从民主立法、舆论监督、司法独立、政务公开等各方面进行了探讨。首先、本论文对新媒体信息的特点进行了研究,并将新媒体信息定义为:在20世纪后期建立在数字技术基础上的、以新媒体为媒介的新型信息传播形式。新媒体信息显著的非主流性、负面性、交互性和快捷性特点使社会人不再是单纯的信息消费者和使用者,人们逐步成为新媒体的信息生产和创造者。其次,本文从新媒体信息的犯罪现象、犯罪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以此作为研究新媒体信息治理的基础。根据新媒体信息传播中出现的问题,探索了当代信息犯罪的的深层原因,并在借鉴和分析各国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制定我国的新媒体信息治理法案紧迫性。最后,本文从完善新媒体信息法律规范角度,论述了从法治角度健全新媒体信息规范制度是贯彻公民权利、保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保障。我国新媒体信息治理的研究起步较晚,立足于现有信息犯罪法制建设贫乏的现状,除了提高监控技术、加强舆论引导、重视道德建设以外,不断加强法律约束机制,才是实践个人信息保护和民主权利有效手段。结合当前国情,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新媒体信息法制化建设、缓解负面内容的肆意传播和失控是实现新媒体“通讯服务便捷、信息选择多元、网络活动安全、有利公众学习、鼓励创新空间”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