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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作为一个用统一成文法对外国投资进行规制的国家,其制定统一外资法的经历可追溯至1973年,加拿大颁布了其第一本外资法——《外国投资审查法》。这部法律是在加拿大国家民族经济主义的大力推崇下诞生,对当时的加拿大带来了巨大的影响,标志着加拿大在外国投资法律领域的起步与发展。在接下来的十年时间里,随着投资保护主义的愈演愈烈,在国家能源计划施行以后,国家经济发展面临着来自各方的巨大压力,国内对于开放自由的呼声越来越高,最终伴随着民族经济主义的失势,投资保护主义色彩浓厚的《外国投资审查法》为自由开放的《加拿大外国投资法》所取代,该法于1985年正式颁布生效。国际贸易全球化发展至今,国际间投资越来越自由、便利,这种趋势正在深刻的影响着每个国家外国投资法的变迁,如何在保护外资和国家利益间寻求平衡以有效利用外资,成为每个国家制定外国投资法的重要着眼点。本文从加拿大外国投资法等相关法律条文出发,对加拿大外国投资领域的法律进行宏观历史梳理与微观制度分析,以动态的视角对其所包含的便捷投资与国家安全理念进行评析,综合分析其对外国投资者的影响,为我国今后的在外国投资立法提供有益的经验与启示。本文的第一章对加拿大外国投资审查法律制度进行概述,对加拿大外国投资法律制度的演变和发展的历史进行梳理,并对加拿大外国投资审查制度的立法模式进行分析,对加拿大外国投资审查法律制度的特点进行了总结。本文的第二章对加拿大外国投资审查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得出加拿大的外国投资双重审查法律制度的诞生不仅源于加拿大对于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视,更出于对国家安全的保护。除此之外,为了有效利用外资,加拿大外国投资查制度致力于在鼓励外资和国家利益之间寻求良好平衡。本文的第三章、第四章对加拿大外国投资审查法律制度中的“净效益”审查制度和国家安全审查制度进行了具体的介绍。其内容包括审查的主体、审查的对象以及审查的标准和审查的程序,并在第四章的最后一节归纳了二制度的关系,以求正确把握二制度的运行。本文的第五章则在对加拿大特色的外国投资审查制度和我国《草案》所规定的外资准入制度和国家安全审查制度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对加拿大外国投资审查制度对我国的启示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完善《草案》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