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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民营企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经过近30年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国的民营企业已发展到3000多万家,民营企业产值在国民经济GDP中所占的比重已达到61%,拥有的资产占全社会资产的比重已超过20%,已经成长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之一,在发展生产力、培育地方经济、扩大劳动就业、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创造地区经济繁荣、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国大多数民营企业正面临着“二次创业”的挑战,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存活并壮大起来,是摆在民营企业面前的一个很现实,也是很关键的问题。民营企业要想实现“二次创业”的成功,主要取决于企业绩效能否继续提高,而企业绩效的提高取决于公司的治理结构。所谓公司治理结构解决的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所有者面临的激励和控制问题。在企业规模不大时一般显现不出来,当企业规模达到企业管理能力的边界时,公司治理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特别是近几年,我国民营企业开始走出家族的藩篱,大量引进外来人才,逐渐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这就使得民营企业不得不开始考虑和着手解决公司治理问题。如何通过构造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来提高民营企业的经营绩效,是很多学者关心的问题。虽然在国外针对民营企业的研究已经非常成熟,但是在国内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而且大部分的研究方法以规范为主,在实证方面比较薄弱。因此,从实证的角度来研究和探索民营企业的治理结构是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的。另外,目前的实证研究视角比较单一,理论基础多为“股东利益至上”理论,鲜见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对民营企业进行实证的研究,这就更加凸显出从不同角度和理论基础进行研究的理论价值。本文的写作一共包括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绪论。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与主要贡献,同时,对国内外相关的文献进行了回顾和分析。第二部分,我国民营企业治理结构及治理模式分析。首先对本文的民营企业做出界定,并对其治理结构的特点和治理模式进行分析和评价。第三部分,是本文的理论基础部分,主要介绍了关键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该理论对公司治理的影响。第四部分,关键利益相关者与公司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主要从样本的选取及数据的来源、研究假设的提出、变量选取及模型设定和统计分析几方面来进行。第五部分,政策建议及本文的局限性。根据实证研究的结果,对民营企业治理结构和绩效提出了几点建议。最后,对本文研究的局限性进行分析,指出该领域未来可能研究发展的方向。首先,在本文的第二部分里将民营企业的范围界定为非国有控股民营企业(即股份制企业的一部分)、城乡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企业。在此基础之上,对比一般企业的治理结构,得出民营企业治理结构的复杂性是源于其在一般企业治理结构的基础之上又加入了家族这一因素,使得原本只是由所有者、董事会和经营者三个治理机构所组合成的7种角色定位,升级为所有者、董事会、经营者和家族四个因素所组成的15种复杂的角色定位,并以图表的形式加以诠释。然后,针对民营企业治理模式的合理性和局限性进行分析。在合理性方面分别从内在优势和外部环境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在局限性方面,本文得出六方面的分析结果,分别是:产权结构不合理、家族网络的封闭性具有成本劣势、不利于吸收外部人才、家族化治理的排外性损害治理效率、家族式治理不利于决策的科学化、家族化治理企业“人治”排挤制度和家族式治理制约着企业的传承等。本文的第三部分主要是关于理论基础的介绍和相关概念的界定。通过对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起源和发展、分类,以及利益相关者理论对公司治理的影响等三个方面的介绍后,发现关于利益相关者的探索已经走出了早期宽泛定义的禁锢。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仅仅将利益相关者界定为“影响企业活动或受到企业活动影响的个体或团体”是远远不够的。这种宽泛的定义几乎可以将世界上所有现实存在的或者是潜在的物质都包括在内,而这正是使得利益相关者理论遭到批评的根源所在。据此,本文提出关键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即那些在企业中提供了专用性资源的并且承担了一定风险的个体或团体,其活动能够直接影响该企业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到该企业实现目标过程的影响,并且这种影响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而且如果没有这些个体或团体的参与企业将无法生存和发展。在明确界定了本文关键利益相关者概念的基础上,确定了我国民营企业的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对象有哪些,主要包括核心股东、管理者、核心员工和政府,并且阐述了他们之所以能够成为我国民营企业的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原因和他们的利益要求以及他们与公司绩效的关系。通过前文的理论介绍和相关概念的界定,本文在第四部分采用实证的方法对民营企业治理结构与绩效进行研究和验证。首先,在数据搜集上,由于只有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是公开的,并且经过会计事务所的审计,因此,出于数据搜集和数据来源的准确性考虑,选择民营上市公司作为实证部分的研究对象。并且为了在后面的实证检验过程中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本文对拟采用的统计步骤进行了详细说明。在变量选取方面,本文选择总资产利润率作为衡量公司绩效的指标,将其作为被解释变量;根据前文关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分别从股东、董事会和管理者、员工和政府等五个方面选取了13个解释变量和1个控制变量,并建立相关模型。通过对样本的描述性统计,本文发现在我国民营上市公司中“股权集中”的现象非常普遍,但同时由于第二至第五大股东的存在还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第一大股东起到约束和制衡的作用;另外,年度股东大会的出席率均值为51.65%,应该说代表了大部分股东的利益,但是最大值和最小值之间的偏差比较大;其次,经过统计分析还发现,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董事会总体工作强度较强。关于民营上市公司监事会、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否兼任这两个方面,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对选定的民营上市公司的样本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多重共线性检验和异方差检验之后,本文得到如下结论: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第2至5大股东的持股数和第1大股东的持股数的比值、所得税均与公司绩效呈正相关关系;股东大会出席率、监事会规模、董事薪酬均与公司绩效呈负相关关系;而董事会会议次数、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否兼任、董事是否持股和高管持股比例、就业量却与公司绩效不存在显著性关系。另外,本文根据得出的研究结论,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民营上市公司应当在保持适当股权集中情况下,建立股权制衡机制;要加强董事会、监事会的建设,真正实现两会的作用;适度放权和分散股权给高管人员,对公司的治理是有积极作用的;在社会贡献方面企业要量力而行,不能盲目为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而制约了企业的正常发展。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单独将民营企业这一特殊群体从一般企业中分离出来进行研究,使得研究更加具有针对性。另外,本文从关键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角度来研究民营企业的治理结构和绩效问题,突破了已有的大部分文献的理论基础——股东利益至上理论。最后,目前的实证研究缺乏全面的统计分析,往往没有对模型进行共线性和异方差的检验,这对模型最终的解释力造成影响。本文克服了这两方面的缺陷,在对模型进行线性回归的基础上,又进行了多重共线性和异方差的检验,使得本文在统计方面更加具有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