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欧盟的知识产权执法一直居于世界领先水平,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的知识产权执法状况一直以来饱受欧盟等发到国家的猛烈抨击,欧盟更是将中国列为其相关问题的头号关注对象。随着发展中国家整体经济实力的显著提升,发展中国家作为一种集体力量在WIPO和WTO等多边场合争取到了越来越多的话语权,为了在世界范围内推行其高于《TRIPS协定》最低标准的TRIPS-plus知识产权执法规则,欧盟不得不将注意力转移至WIPO和WTO等多边体制以外,利用双边或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形式全面拓展其TRIPS-plus知识产权执法规则。本文正是在这一背景之下,通过比较欧盟的三例自由贸易协定,分析总结了其TRIPS-plus知识产权执法条款的主要特征和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的应对策略。全文4万8千余字,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括介绍了欧盟自由贸易协定中TRIPS-plus知识产权执法条款的概念、产生的原因和法律基础、总体特征及其发展历程,详细说明了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背景。第二部分在剖析《TRIPS协定》相关条款的基础之上,比较了《欧盟—加勒比论坛EPA》、《欧盟—韩国FTA》和《欧盟—新加坡FTA》对于知识产权在民事执法、海关执法、刑事执法以及网络环境下执法等相关措施的具体规定,分析总结了该类执法条款的TRIPS-plus特征和趋势。第三部分进一步探讨了欧盟自由贸易协定中TRIPS-plus知识产权执法条款的国际影响,主要分为对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影响和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两个方面。第四部分首先阐述了我国在国内层面和国际层面的知识产权执法现状,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执法的现实困境和不足之处,并进一步总结了欧盟自由贸易协定中TRIPS-plus知识产权执法条款可能对我国的潜在影响。最后,在前文论述的基础之上,提出了我国应对欧盟自由贸易协定中TRIPS-plus知识产权执法条款的策略建议。当前,中国正与欧盟进行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本文的研究对于我国了解欧盟的高标准知识产权执法要求并进而利用有利的国内、国际因素维护我国的知识产权利益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