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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普及和发展,互联网技术对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最显著的当属互联网给社会经济带来的创新动力和巨大变革。在此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也呈现出爆发式的增长势头。互联网保险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其中之一,在近几年里更是随着大数据的广泛运用,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和全面的变革。互联网技术尤其是大数据的运用,冲击了保险的大数法则,给互联网保险的风险数据获取和精算方式带来了巨大的改变。互联网保险风险的精算更加精准,互联网场景下传统保险无法触及的碎片化、高频化、场景化的新风险需求能够被发掘并成为承保的标的。大数据也使保险的信息不对称性得到了极大缓解,实现了互联网保险的去中介化和扁平化,回归风险互助和分摊的本质在互联网保险下成为可能。但与此同时,互联网保险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新的风险和问题,给监管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近年来,频繁发生互联网保险企业一味地迎合互联网场景,追求产品创新的噱头,推出不符合保险基本原则的保险产品;或为获取流量和数据积累,虚假宣传,违反费率监管要求低价销售甚至免费营销;在互联网平台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投保流程的设计和保险条款的提供不符合说明义务履行的要求,产生了诸多的纠纷;以及大数据的运用所带来的信息安全风险和隐私权保护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是对互联网保险的监管所提出的新的难题和挑战。本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对本文的研究背景和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综述,并归纳了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主要创新点和贡献。第二部分为互联网保险概述,对互联网保险的含义和特征进行了界定,对于互联网保险未来的趋势进行了预测,并梳理了我国互联网保险的发展现状以及互联网保险的创新逻辑。第三部分对我国当前互联网保险实践中存在的核心风险和主要问题进行阐述,主要包括互联网保险的产品风险、信息安全风险、最大诚信原则在互联网保险中的实现问题以及互联网保险中的欺诈风险,对这些关键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指出监管和规制中存在的缺失。第四部分在前文论述的基础上,针对上述主要问题,结合互联网保险的特征和趋势,对大数据运用中的风险、互联网保险产品的风险、互联网保险欺诈的规制与防范以及互联网保险监管制度与现行保险法律制度的衔接等互联网保险法律规制问题提出监管与制度完善上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