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行政监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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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是互联网飞速发展着的时代。在这个时代的大环境下,许多新兴产业应运而生,而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就是其中之一。作为电子商务和食品交易的结合品,它将电子商务便捷快速的优点赋予在食品交易之上,为人们日常选购食品提供了新思路。而这种新型食品交易方式已然得到了大部分年轻人的喜爱,人们越来越热衷于通过网络平台下单订购各类食品,其不仅在价格和种类上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更是能够省去出门购物的时间,只要在第三方平台进行挑选,短短几分钟就可以完成订购,省时省力正符合当下忙碌人群的需求。但是正可谓事物有其有利的一面,必然有其不利的一面。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也不例外,从食品安全角度来说,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对于入驻商家的准入门槛并不高,自然也就无法保障其生产的食品能够严格符合国家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从维护市场秩序的角度来说,同类型网络第三方平台之间竞争相当激烈,那么就不乏一些平台经营者为了抢占市场而进行不正当竞争等类似的违法行为。因此,笔者认为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行政监管进行研究是具有实践意义和价值的。一直以来。我国学术研究的热点集中于食品安全监管和电子商务监管。但是很少有学者将二者结合起来研究。作为二者的衍生物,目前的立法现状和监管现状还都不完善,网络食品交易也问题频出。那么,面临这种现状,如何对平台经营者和平台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行之有效的行政监管是当下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更是行政监管主体面临的一项全新的挑战与任务。本文首先对网络食品交易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相关概念,类型以及内在特征进行了分析,并且对网络食品交易平台行政监管中的主体,客体,进行行政监管的方式以及行政监管中的事前,事中,事后程序进行了阐释。在此基础上,本文通过我国目前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发展的现状,对目前我国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监管现状以及遇到的困难进行了梳理,总结出存在的问题主要由于目前我国网络食品交易的监管立法尚不全面,监管体制不够完善,监管主体权责不清,责任意识不到位等几个方面构成。然后又通过对电子商务发展的较早的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的监管实践经验进行了分析总结,并立足于我国国情,探讨了从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中,我国可以进行学习和借鉴的部分。最后,本文提出了如何提高网络食品平台行政监管的几点建议:从立法角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监管主体角度大力提高其执法力度。从平台角度出发由行政机关正确对其进行引导,完善平台准入,监督,以及退出机制。从科技创新角度对行政监管技术进行提升和创新。从消费者角度出发,建立高效负责的消费者维权机制,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进行严格把关,坚定的维护消费者权益。本文通过对我国在网络第三方平台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分析总结,并结合日本,美国等国家的先进监管经验,立足于我国国情提出了一些具有可行性的行政监管建议,希望被应用到对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的行政监管中去。没有成功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不断进步,摸索构建出适用于我国的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行政监管体系,更好的保障网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互联网商务健康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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