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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生产力,提高综合国力,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的共同目标。我国作为一个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大国,需要根据国情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制定和实施切实可行的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最终实现高水平的经济协调发展。良好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是经济健康发展的“润滑剂”和“加速器”。在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财政政策是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利用财政政策对区域经济发展进行干预始于二战后。在当时盛行的凯恩斯主义理论的主导下,西方政府主张国家干预经济,要求政府根据经济增长的情况使用相机财政决策,并以此克服有效需求不足。就西方经济体的区域财政政策实施的效果来说,比较成功的有以财政平衡政策为中心的德国区域财政政策、以区域开发为中心的加拿大区域财政政策、以区域开发为中心的日本区域财政政策。从世界经济发展历史来看,当一国经济在发展初期、低谷期和开发的特定阶段,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是十分显著的。新中国的区域开发始于改革开放时期我国的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的建设。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在区域开发政策的影响下,我国的东部沿海省份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整体实力的增强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是也导致了国民经济发展的区域失衡,使得广大的中部和西部地区远远落后东部地区。我们建设的根本宗旨出发是为了共同富裕,因此探索实现中部地区快速发展的途径具有非常重大的显示和理论意义。新余市作为我国典型的中部地区城市,在实现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道路上摸索出了一些经验,本文的目的就是总结这些经验探索利用地方财政政策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模式。全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一章主要介绍了选题的背景,相关的文献综述;第二章主要阐述了区域财政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理论,分析了不同的财政政策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第三章则论证了国外地区财政政策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及启示;第四章介绍了新余市的财政政策与经济发展状况;第五章试图构建符合新余市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模式;第六章是对全文作的一个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