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劳教制度,在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历练之后,终于完成它的历史使命,退出历史舞台。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和社会体制的转变,劳教制度矛盾重重,凸显出的问题和诟病也越来越多,不仅不能给社会增光添彩,反而成为社会发展和法制化建设的绊脚石,因此必须考虑现实社会形势的发展,最终只能废止这一制度。但存在即是合理的,劳教制度能够在中国社会体制中存在这么长时间,必然有它的可取之处,而且任何事物都是相联系的,由劳教引发的问题也不是单单靠废止劳教这一制度就可以轻松解决。劳教制度废止后,其相关问题的解决才是今后工作的关键。本文分三章阐述劳教制度及其废止后的相关问题解决,在对劳教制度进行简要概述和分析后,着重分析劳教废止后的相关问题,针对劳教废止后引发的具体问题,再对应提出解决办法,试图在劳教废止后的空白地带提出自己的解决建议,在刑法方面减少定量因素的作用,降低犯罪入刑的门坎,将社区服务制度引入我国刑法之中。第一章:劳动教养制度废止概述。这一部分主要对劳动教养制度进行基础性分析,从而对劳动教养制度有个大致了解。首先介绍劳动教养制度的一般性问题,分析劳动教养制度的概念、特征及性质,其次介绍劳教废止的进程,从劳教的创建到废止都一一作出介绍,最后介绍了对劳教废止重大意义的思考。第二章:劳教制度废止后的刑法完善研究。这一章是本论文的重点章节,针对上一章中提出的问题,本章主要提出在刑法方面的修改和完善建议,首先要减少定量因素在定罪入刑中的作用,降低犯罪入刑的门坎,将未来可能判处劳动教养的一部分人员并入刑法处理。其次,引入社区服刑制度,增加新的刑罚种类或刑罚执行内容,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尽快与国际接轨,使我国的法制体系更加完善。第三章:劳教制度废止后其他问题研究。本章分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主要阐述未来应受“劳动教养”人员的处理问题研究,介绍了这部分人员分流处理办法。第二部分主要介绍劳教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去向问题,提出对劳教机构的改革办法,以及劳教警察的分流转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