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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是基于笔者参与的“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研究”这一山西省法学会2019年重点专项课题而撰写的,数据来源于课题组对长治市12个县区近三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统计调查,并且通过发放问卷的形式收集了当地群众对于公共法律服务的了解数据,以及对司法局和下属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访谈。通过实地调研和资料收集完成本篇调研报告。立足于长治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现实状况,我们发现长治市完成了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改造升级完成,“中国法网”“山西法网”的网络平台建设逐步推进,整体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不足、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较差、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参与度不高仍是其存在的突出问题。因此,本文旨在通过对长治市公共法律服务取得的成果与存在的缺点进行探讨,尝试提出适合本地区的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本篇调研报告共分为三部分,具体如下:第一部分是根据调研数据展示长治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成果,通过对长治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中律师队伍、公证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司法鉴定机构等六个方面的建设现状进行阐述,并对长治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所取得的成就进行展示,从现实情况探讨了长治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第二部分是长治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该部分通过六方面分别阐述了长治市在发展中公共法律问题时遇到的问题,具体指出了其存在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不足;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区域发展不均衡;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力量薄弱;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人员不足,素质不高;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参与度不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存在欠缺,服务供给项目不足,服务领域狭窄等六方面的问题,并简要的分析了其原因。第三部分主要阐述长治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对策。该部分针对长治市公共法律服务存在的不足,从加大经费投入,增强保障力度;推进城乡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改革,统筹城乡全局发展;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基础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注重服务队伍建设,建立考核制度与培训制度;打造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专区,加强宣传引导;借鉴先进的公共法律服务经验,以理论指导实际六个方面具体阐述了建议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