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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资源具有巨大的应用价值和战略价值,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当今社会对稀土矿产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稀土开发不可避免地导致资源耗竭、环境污染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破坏,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稀土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问题也逐渐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本文所研究的生态补偿价值评估问题,是通过一定的经济手段来实现稀土矿产资源开发行为的负外部性内部化。
文章首先阐述了生态补偿的基本概念,旨在保护环境、维持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借助市场经济为主、政策调控为辅的手段对各方利益主体之间的权责利关系以货币量化的方式进行界定,并以生态环境价值理论、外部性理论和公共产品理论作为经济学依据展开论述;然后在参考国内外关于生态补偿价值评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总结对比了多种生态价值评估方法的优缺点及适用范围,重点分析赣州离子型稀土矿产资源开发的负外部性影响。通过对负外部性影响的归纳确立生态补偿价值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稀土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模型,模型中主要确定三种成本类型:环境污染治理成本、生态系统恢复成本和社会发展成本。其中环境污染治理成本通过废气治理费用、废水治理费用和废渣治理费用三个指标进行衡量,可采用市场价值法进行计算;生态系统恢复成本通过植被恢复费用和土地恢复费用两个指标进行衡量,利用影子工程法进行计算;社会发展成本通过居民健康损失成本、生产生活用水成本和其他产业发展损失成本三个指标进行衡量,分别用人力资本法、市场价值法、影子工程法和机会成本法相结合进行计算。
基于文中建立的稀土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模型,以赣州龙南ZD离子型稀土矿的生态补偿费用测算为例进行案例分析,评估结果显示该矿区每年的环境污染治理成本为 32,263,421.00 元,生态系统恢复成本为 53,015,480.00 元,社会发展成本为251,303,888.40元,合计每年的生态补偿总费用大约是3.37亿元,折算后单位生态补偿费用为4.2万元/吨。
本文的研究成果对于科学、合理地评估稀土矿产资源的生态补偿价值具有一定的参考及实践意义,同时也激励稀土资源开发过程中各利益相关方的环境保护行为更加规范化,从而推动经济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文章首先阐述了生态补偿的基本概念,旨在保护环境、维持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借助市场经济为主、政策调控为辅的手段对各方利益主体之间的权责利关系以货币量化的方式进行界定,并以生态环境价值理论、外部性理论和公共产品理论作为经济学依据展开论述;然后在参考国内外关于生态补偿价值评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总结对比了多种生态价值评估方法的优缺点及适用范围,重点分析赣州离子型稀土矿产资源开发的负外部性影响。通过对负外部性影响的归纳确立生态补偿价值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稀土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模型,模型中主要确定三种成本类型:环境污染治理成本、生态系统恢复成本和社会发展成本。其中环境污染治理成本通过废气治理费用、废水治理费用和废渣治理费用三个指标进行衡量,可采用市场价值法进行计算;生态系统恢复成本通过植被恢复费用和土地恢复费用两个指标进行衡量,利用影子工程法进行计算;社会发展成本通过居民健康损失成本、生产生活用水成本和其他产业发展损失成本三个指标进行衡量,分别用人力资本法、市场价值法、影子工程法和机会成本法相结合进行计算。
基于文中建立的稀土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模型,以赣州龙南ZD离子型稀土矿的生态补偿费用测算为例进行案例分析,评估结果显示该矿区每年的环境污染治理成本为 32,263,421.00 元,生态系统恢复成本为 53,015,480.00 元,社会发展成本为251,303,888.40元,合计每年的生态补偿总费用大约是3.37亿元,折算后单位生态补偿费用为4.2万元/吨。
本文的研究成果对于科学、合理地评估稀土矿产资源的生态补偿价值具有一定的参考及实践意义,同时也激励稀土资源开发过程中各利益相关方的环境保护行为更加规范化,从而推动经济与自然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