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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是整个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加快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和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的物质基础。研究探索并优化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壮大的路径和对策,不仅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形势下,推进全面小康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提高农村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实现农村持续稳定、加强基层自我管理能力的政治问题。同时,对于增强整个地区的经济活力、促进地方和谐也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以浙江省海宁市为案例,研究探索政府在扶持集体经济相对较为薄弱的村发展壮大过程中的政策问题和优化思考。论文研究内容分四个方面:一是明确研究对象,理清相关概念。本文研究的对象是村级集体经济而非整个农村经济,同时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梳理了历年来国家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的相关扶持政策。二是研究了各地集体经济薄弱村扶持政策的典型案例,整理出政府扶持型、市场发展型、社会自治型三种典型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了相关启示。三是全面分析海宁市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的地方实践,通过实地调查访问、资料分析等总结出海宁市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相关做法、典型模式,分析政府扶持政策所取得的相关成效,研究政策的有效性和存在的问题等。如在政府扶持政策实施过程中资源的公平配置问题、民主管理受干扰问题、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扶持的非线性特点一定程度上影响预期目标问题、搭便车现象的存在和政策的单一性和受市场影响性等问题。四是提出了政府对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扶持政策的优化思考。包括:中央农村经济政策的思考,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扶持便是以工补农的典型体现。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具有其阶段合理性。多元化推动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的思考,可以从经济、文化、产业、公共管理等多元化推动薄弱村的发展,也可以使村集体经济发展避免同一化,同类性;关于薄弱村的扶持和管理的思考,对薄弱村的扶持成果应该更多地用于公共管理而不是股东分红,因此,在扶持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可以挂钩扶持政策取得成果的百分之多少必须用于公共事业支出。政策创新的思考,结合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进一步明晰集体产权,对薄弱村的扶持要坚持不损害农民利益,但也不能阻碍城市化进程。应该是将农民应有的权利确定下来,让其毫无顾忌地进城。也应让集体经济的收益更多的用于农村公共管理和社会福利,不让农民贪恋农村分红可能带来的收益而更加不愿意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