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起步较晚,风险控制能力较弱,而且有关的法律制度不完善,因此有必要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行业法律制度。 本篇论文由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经营模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法律问题、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法律完善四大部分组成,分别概括如下: 一、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经营模式。这一部分主要从两方面进行分析。(一)信用担保机构的建立与发展,内容包括:1、信用担保机构出现的必然性,中小企业之所以融资难的根本原因是信誉度低,缺乏担保,而信用担保机构作为连接银行和企业的桥梁应势而生。2、从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现状及评价谈起,我国信用担保机构历了起步探索阶段、规范试点阶段和体系完善阶段三个阶段,近年来快速扩张,呈现多元化趋势。(二)信用担保机构的经营模式,主要从1、信用担保机构的主要模式,从我国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历程和我国的相关规章制度得出,目前我国主要有政策性担保机构、互助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2、信用担保机构的内部组织结构及业务程序,着重分析了我国信用担保机构的四部式组织结构和各类担保机构的运作流程。 二、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这部分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一)信用担保机构的运行机制,从1、信用担保机构的运行机制,从担保机构的性质、资金、职能、服务对象及协作银行的关系等几个方面阐述了担保机构的运行机制。2、市场化运作是担保机构运行机制的基础条件,阐明我国担保机构必须采取市场公开化运作才能保证其良好运行。(二)我国信用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主要从1、企业本身信用状况较差,2、担保机构自身信用能力不足,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缓慢这三个角度分析了我国信用担保机构存在的经营风险问题,并由此得出控制信用担保机构风险必须加强我国信用担保体系的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