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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全球一体化,要求逐步取消金融服务贸易壁垒,实行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中国加入WTO对中资券商有着极大的影响。一方面,中资券商能够引进巨额资本、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经验,进军国际市场,提升其国际名誉与地位。另一方面,中资券商在市场准入方面的优势将不复存在,外资券商必然要凭借其深厚的服务理念、创新的金融技术和丰富的市场经验,从多方面挤压中资券商的发展空间。中资券商若要在此背景下生存发展,就必须正确认识和充分分析其自身的国际竞争力,找出薄弱之处,从而提出有利于中资券商健康发展的建议。国际竞争力的理论研究源远流长。然而,对企业国际竞争力的评价研究起步较晚,发展尚未成熟,尤其在实践方面处在相对初级的阶段。国外学者更加注重理论研究,对企业国际竞争力的衡量和评价研究还不多,而国内学者则多是对国外研究成果进行介绍,并没有构造出一个系统的企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其进行应用。本文在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回顾和总结的基础上,以结构论、能力论、资源论以及WEF和IMD的国际竞争力理论思想为基础,结合券商的实际情况,从现实竞争力和潜在竞争力两个方面,运用层次分析法(AHP)建立了一套较为科学的券商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该评价指标体系共有23个评价指标,既包括了定性指标也包括了定量指标,从经营能力、业务能力、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治理结构、研发能力和国际化能力这七个层面对券商国际竞争力进行全面评价。之后,本文运用所构建的券商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对5家随机选取的中资券商与高盛证券进行分析,计算出各家券商国际竞争力的最终得分,最后将中资券商与顶级外资券商进行比较分析,得出评价结果,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本文得出如下结论:中资券商与顶级外资券商的差距是全方位的,并非简单地体现在现实竞争力层面上,更深层的差距体现在券商国际竞争力的内在核心因素——潜在竞争力层面。结合6家券商的实际情况,我们发现分析结果基本符合实际情况,说明本文所构建的券商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能够较全面、较合理地评价券商国际竞争力。同时,层次分析法(AHP)不仅可以对券商国际竞争力进行评价,更重要的是它还可以找出具体的原因,明确地指出哪些评价指标更为重要,以帮助券商更加明确地分析自身的优势与不足,为进一步提高自身国际竞争力指明方向。针对以上结论,本文提出如下建议:(1)规模化。中资券商应当积极地拓宽融资渠道,引进外国战略资本,进行并购整合与集团经营。(2)规范化与完善化。中资券商应当对业务、管理、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等方面进行优化。(3)创新化。中资券商应当加强研发能力,推行务实性研发,大力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及创新型服务,拓宽业务范围,满足不同层次投资者投资和避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