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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我国有关专家一直在探索农村集体土地制度,特别是自1985年以来,我国对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的研究日益重视,并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木课题在此基础上,科学界定了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及其相关概念,详细分析了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和效率的关系,全面探讨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深入研究了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模式.通过对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及其制度的分析,笔者认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是指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为基础、使用权为核心、他项权利为补充的一切关于农村集体土地财产的权利的总和,是由各种权利组成的土地权利束.它包括农利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承包经营权、规划权、发展权及各种他项权利等.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是指构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结构和产权关系的制度安排.它反映了农村集体土地经济关系,是以所有权为基础、使用权为核心、他项权利为补充的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产权形态,是合理配置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法律规定,是可以提高土地产权效益的内在机制,它的各项权能是可以分解的.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仍存在所有权主体虚位、权属意识淡薄、规模细碎、流转缓慢、承包权不稳定、土地他项权利被忽视、收益分配关系紊乱、与现代市场难以有效对接及土地产权制度改革配套措施不健全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进一步明确所有权主体、强化使用权、稳定承包权、确保收益权和处置权、完善他项权利、拓展国家管理权和规划权及发展权等、构建现代农场制度以及做好土地产权制度的配套建设来解决.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创新应遵循合法原则、三个"有利于"原则、稳定规范原则、成本效益原则、宏观管理控制原则和实事求是原则.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一要注重土地效率,二要处理好"所有"和"使用"的关系,三要界定和明确边界,四要建立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现阶段的耕地使用制度应当继续推进家庭承包,具体为平均分配、无偿占有、定期调整、滚动使用.其他农地使用制度改革可采用其他方式的承包,具体为有偿使用,租金分配到户.通过对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的全面分析,对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难点、方向、原则、关键的深入探讨,笔者认为,创新后的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的基本模式应该是一套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为基础、使用权为核心、他项权利为补充、国家管理者权利为限制的新型的土地产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