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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内容是通过民主的方式进行“选举、决策、自我管理和监督”,最终使村民能够进行“处理村级事务、教化自我、集中公共资源服务村民”的目标,具有充分的群众自治性。而自1980年我国创立村民自治制度后,农村民主监督长期缺失,这导致村民自治政权被村“两委”干部牢牢掌握在手中,不受监督的权力很容易出现腐败。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村级集体资产快速增长,农村干部“微腐败”现象日益严重。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建立是在农村党组织和村委会之外加入一种监督力量,旨在代表全体村民对村“两委”的行为进行监督,保障村民自治健康运行。本文以X市G镇为研究对象,在微观视角下研究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中的困境,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同时在新时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推动下,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延伸到了村组,在此背景下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有机衔接村务监督与纪检监察力量,为进一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民主监督起到推动作用。 本文主要由六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绪论。该部分对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的现状、运用的理论工具、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等进行说明,确定了本文研究的对象、方法和目标等。第二部分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界定、发展历程、作用、职责、权限和义务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多维度解释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概念。第三部分先对X市G镇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之后对G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架构、监督内容和程序、履职情况进行解读。第四部分归纳出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点,主要包括履职效果差、兼职情况严重、监督机制不完善和民主监督氛围不浓厚等。并针对G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中的困境分析其原因,包括履职动力不足、自身能力不足、外部支持力度不足、问责不足及其他制约因素。第五部分针对分析出的原因给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包括保持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独立性以提升监督动力、强化自身建设以提升监督能力、加大外部支持力度、强化履职问责、推进农村“善治”体系构造等。第六部分进行小结并对未来的研究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