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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地区难以获得正规金融服务问题严重阻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缺乏资金支持让农村居民增收速度低于城镇居民,农民无法通过正规贷款平滑消费、规避农业生产的季节性风险,二元经济结构愈发明显。继2005年联合国小额信贷年会提出“普惠金融”的概念之后,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报告中提出发展普惠金融,旨在让更多人享有金融服务,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普惠金融在扶贫救困、破解农村地区贷款难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进社会的福利。近年来,湘潭农村金融机构数量持续增加,普惠金融发展态势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因此,研究湘潭农村地区普惠金融问题既有助于了解我国三四线城市普惠金融发展存在的普遍问题,也能为当地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提供参考。本文首先对研究普惠金融文献进行了梳理,现有文献主要集中于金融排斥、小额信贷及普惠金融三个层次,涉及区域普惠金融的发展研究较少。接着,笔者从普惠金融的内涵、特征、作用及实现途径等几个角度对普惠金融的渊源与理论进行研究,为下文研究的展开奠定理论基础。随后,笔者在普惠金融联盟(AFI)、世界银行及普惠金融全球合作伙伴(GPFI)所设计的普惠金融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湘潭农村的具体情况设计了湘潭农村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并在这一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湘潭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我国普惠金融的实践工作整体落后于国际,因此,在分析湘潭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情况之后,笔者选取了孟加拉格莱珉银行(Grameen Bank)小额信贷模式、荷兰拉博银行(Rabo Bank)合作制模式、法国农业信贷银行(Crdit Agricole)综合服务模式三个国际普惠金融实践案例进行研究,提炼出三个实践案例的成功经验,并总结可用于湘潭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启示。最后,笔者结合上文的分析,提出了如下政策建议:一是金融机构应为农民提供综合性的金融服务,为农民提供丰富的金融产品;二是要建立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农村金融的供给;三是政府积极参与普惠金融的建设,通过监督、连续正向激励等措施推进普惠金融进程;四是改善普惠金融的金融生态环境,为普惠金融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