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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影响下,建立服务型政府成为我国的重要目标。建立服务型政府需要从基层做起,税务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也随之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也随之改变,纳税人越来越看重自身的权利,权利意识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深入。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不平等的征纳关系已经,朝着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发展,肯定了纳税人的主人翁地位。本文主要以纳税服务的内容、涵义以及国际纳税服务的经验为背景,对D市J新区国税系统进行研究与分析。D市J新区作为一个新区,成立时间短,J新区国税局成立了20年,在这期间顺应国家政策,在区局纳税服务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很多方面还不能达到纳税人的需求,还不能达到国家建设纳税服务的目标。通过对J新区国税局在税务征收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指出这些问题产生的实质性根源,以新公共服务理论为指导,对存在的缺陷与不足进行分析,综合新公共服务理论的理论指导及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提出了一系列针对J国税局税收管理问题的解决方案。文章共有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概念的界定及理论综述。首先介绍纳税服务提出的背景、纳税服务的概念;其次阐述了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主要观点。第二部分是关于J新区纳税服务中问题的阐述,说明J新区纳税服务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有纳税工作中管理重于服务、纳税服务内容标准化程度不够、纳税服务手段信息化程度不高、监督评价机制过于单一。第三部分是关于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以新公共服务理论的视角分析,主要有尚未真正树立纳税服务观念、忽略公共利益价值取向、缺乏民主参与的方式和途径、欠缺责任追究与监管机制、不够重视“人”的因素。第四部分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主要包括增强服务型税务机关建设理念、明确公共利益价值目标、打造多渠道民主参与途径、建立健全责任追究与监督机制、重视人才的培养与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