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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陆地区的生命教育缘起于中国现实的呼唤、境外生命教育研究的引入和政府文件(纲要)的推动。研究者对于生命教育概念的界定是多元化的,通过综述,笔者发现当前的生命教育研究出现了一种“惟生命取向”,即将保存肉体生命作为第一要义。“惟生命取向”和以往的“惟道德取向”的教育相比,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由于生命教育的矫枉过正,使得人们处于传统道德教育与生命教育的理念冲突之中,无法判别生命的价值到底在哪里。归根结底,这是对生命本质认识不清而造成的。人的生命是一个多层次的、完整的系统,是一个由肉体生命、精神生命和道德生命共同构成的、具有多层次结构的系统。生命的系统特性使得生命教育也必须基于“生命系统”。我们认为,生命教育的目的不是为了保命,而是为了提升生命的质量。自然生命的质量首先体现在“活着”,“活着”才使生命具有现实性,其次是“好好地活着”。精神生命的质量指精神生命的丰富和精神生活的健康。道德生命就是人际间的横向关联,人在这个过程中形成种种关系。因此,道德生命的质量体现在关系的融洽性和扩展程度上。同时,生命的三个层次对于人的生命整体而言并非简单相加,这三个层次具有内在超越的关系,构成一个丰富的生命系统,赋予生命教育同样丰富的内涵。由于生命具有三个层次,主体生命境界的提升和超越使得生命不同层次获得统一,但在超越的过程中往往存在层次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本论文就人的肉体生命和道德生命的冲突做了较详细的研究,分析了造成冲突的原因,在阐明解决冲突的原理之后,又提出了两个解决冲突的原则,即能力原则和角色原则。论文相信,冲突是必然存在的,有冲突就需要选择。基于真实感受的选择反映了学生的道德境界,基于生命系统的生命教育要在尊重主体选择的基础上引导和推动其生命境界的超越,并藉此提升生命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