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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赫金哲学上的思索结果通过文论形式来表达,在面对现代哲学以来所形成的文化世界和生活世界分裂的情形时,他想以作为具体历史中活生生存在的独一无二的别人无法替代的个人必须担负责任的方式,来弥合文化世界与生活世界的鸿沟,并把这种伦理哲学上的责任意识贯穿到后面的“对话、复调、狂欢、边缘”等文论概念当中,并进而建构自己的文艺理论。本文以“责任意识”这一视角出发,结合艾布拉姆斯的文学四要素来考察巴赫金的文论建构。一、责任问题的提出。巴赫金在《艺术与责任》中最早提出艺术与生活的互不担负责任,互不承担过失。并在其行为哲学理论中提出文化世界与生活世界的分裂,而这种分裂的弥合需要肯定其独一无二的存在位置的伦理上的行为主体。把文化世界的内容涵义与生活世界的存在事件在行为主体统一的责任中统一起来,由此来建构以伦理主体担负责任意识的“第一哲学”。二、责任意识在“四要素”中的体现。巴赫金理论中围绕作者审美创造的有外位、超视和审美赋形理论。围绕作品语言构成的有复调、双声与杂语理论。围绕读者与作品互动的有对话理论,围绕世界的有狂欢化理论。而在这些理论当中都有着行为主体的责任意识,正是在行为主体统一的责任中,这些理论涵义与人的生活世界有机的联系在一起,从而弥合了生活世界与文化世界的分裂。三、责任理论的建构与要求。现代世界的危机是双重的。第一重是理论世界与生活世界的分裂的危机,第二重是现代哲学的危机,它没有给两个世界的分裂提供沟通的原则。巴赫金建构以责任意识为统一原则的文艺理论就是要给分裂的世界提供沟通原则。然而这种方案是否完全可行,还有待于理论在现实中的不断检验。巴赫金用责任意识来贯穿其艺术理论,目的就是要通过具有责任意识的伦理中的行动主体来统一文化世界和生活世界,让人的一切行为动机和行为结果统一,使人的存在达到一种合理合情状态。艺术为生活增光添彩,生活为艺术奠基酝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