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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创业板市场于2009年10月在深圳交易所开板,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创业板一直都是股民们关注的焦点。主板市场的异常现象在创业板市场更加凸显,高超募、高市盈率、高收盘价愈演愈烈,同时,我国股票市场一直以来就存在着较高的IPO初始收益,尤其是创业板市场更为严重,远远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目前,学者们对这些现象的研究大多集中在主板市场,对创业板市场的研究还比较少。本文以创业板为研究对象,重点对创业板IPO(新股首次公开募股发行)存在的高初始收益问题进行研究。影响IPO初始收益的原因概括起来有两个:一是发行价过低,即从理性的角度解释为抑价(Underpricing);二是新股上市首日过度反应,即从非理性的角度解释为溢价(overpricing)。陇国证券市场历史较短,与发达国家成熟市场相比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如我国股票发行实行审批制而国外大多是注册制,二级市场存在卖空限制等,这些因素的存在必然对IPO初始收益产生影响,进而从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层面产生三点疑问。一级市场的发行定价能否充分反映新股的内在价值,是否存在IPO定价过低,并成为导致IPO高初始收益的主要因素?二级市场存在卖空限制,投资者的行为如何推高首日股价,使股票交易价格偏离其内在价值?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是否导致二级市场的无效,成为IPO初始收益存在的根本原因?沿着这一思路,从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两个层面展开对IPO初始收益进行了分析研究。以创业板355家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剩余收益估值模型计算股票的内在价值,并与新股发行价格进行比较检验IPO一级市场是否存在抑价。以新股IPO二级市场溢价形成机理的理论分析为出发点,实证分析和检验了IPO二级市场溢价的影响因素。本文的结论是,造成我国股市IPO初始收益的原因并不是来自于一级市场,也就是说,我国IPO高初始收益的原因主要是二级市场溢价造成的。并且新股IPO高初始收益主要来自于投资者自身,由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和情绪造成。无论是正反馈交易者,还是狂热投资者,又或者是意见分歧都对IPO溢价产生显著影响。上市首日市盈率和公司年龄与IPO溢价程度呈正相关,但公司成长性、中签率、公司规模、行业类别与IPO溢价程度不相关。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的新股IPO定价机制通过几次改革,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基本上实现了市场化。鉴于投资者非理性行为对IPO溢价的显著影响,本文提出了以下建议:第一,尽快取消我国股票市场的卖空限制。第二,施行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第三,建立严格的退市机制。第四,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鼓励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本文研究意义在于,在目前我国创业板市场不够完善的背景下,通过对创业板市场IPO初始收益的研究,.将行为金融与信息不对称理论相结合、抑价和溢价的不同角度以及噪声交易者的引人,为全面解释我国IPO初始收益提供新的视点,有助于丰富我国IPO领域的相关研究,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股票市场,制定更加合理的投资政策,维护中国证券市场及社会的稳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