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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到,2019年全国有2729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外务工,这些家庭三分之二左右的收入来自非农就业收入。在当前工业化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2020年我国将实现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研究我国不同地区农户的脱贫情况对后扶贫时代的扶贫框架构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贫困脆弱性作为贫困防治的关键指标,更加关注农村人口的未来福利特征,因此将其作为贫困识别指标更加具有前瞻性。本文基于贫困脆弱性视角,以江苏省沭阳县、河南省兰考县和四川省凉山州的盐源县和甘洛县为研究对象,探讨不同地区非农就业对贫困脆弱性的影响。江苏省沭阳县、河南省兰考县和四川省凉山州分别代表了我国东中西部相对贫困、脱贫进入缓冲和深度贫困的三类典型,本文通过研究试图实现以下基本目标:一是厘清各地区不同贫困特征农户的贫困脆弱性,通过设置不同的贫困线梳理农户贫困脆弱性的分布;二是研究非农就业与贫困脆弱性的关系,并考察非农就业对不同区域农户贫困脆弱性的影响效果;三是在上述研究基础上探讨非农就业对不同收入水平农户增收效果的影响差异,并结合实际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通过对江苏省沭阳县、河南省兰考县、四川省盐源县和甘洛县农户的调研和实证检验,本文所得研究结论如下:(1)通过对四县经济情况和就业政策的比较,梳理各县农户非农就业情况,得出非农就业已经成为农户收入的主要来源并成为减贫的有效手段。通过对四县370户农户的调查,发现相较于未参加非农就业的农户,参与非农就业的农户家庭收入普遍较高,且参与非农就业组农户的贫困脆弱性远低于未参与非农就业组农户。(2)实证分析结果表明,运用Chaudhuri贫困脆弱性测算方法,在4000元、6000元、8000元三条不同贫困线下,参与非农就业的样本农户家庭预期贫困脆弱性分别减少27.4%、29.0%和29.1%;但在同一贫困线下,不同地区存在较大差异,以年收入6000元和世界银行每天1.9美元贫困线为标准,沭阳、兰考、盐源和甘洛参与非农就业的样本农户家庭贫困脆弱性分别减缓42.3%、30.0%、17.9%和39.9%、29.8%和17.3%;运用分位数回归模型检验发现,非农就业对于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提高更加明显;本文采用了替代变量法和倾向得分匹配(PSM)的方法对以上研究结论进行了检验,结果均具有稳健性。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在“后扶贫时代”,为防止脱贫农户返贫和增加农民收入,我国应加大非农就业扶贫力度及就业培训力度,加快中西部农村工业化进程,加强地区间的扶贫协作,提升贫困户内生动力以实现脱贫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