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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中明确指出,要继续将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深入,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制定国家监察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依法治腐是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成功经验,也是我国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由之路。系统研究我国依法治腐问题,有利于丰富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廉政建设理论,对于“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自党的十四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以来,在推进改革开放,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党和国家把廉政法制建设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反腐败在教育、法制、监督、惩治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党的十八大之后,面对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党和国家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入手,按照先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的思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律制度并强力执行,全面政治巡视,“老虎”“苍蝇”一起打,在全世界“猎狐”等,以摧枯拉朽之势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取得骄人成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但我国依法治腐建设仍存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律制度建设不力、执行不力等突出问题。新时代,我们必须根据反腐情势的变化,寻找问题发生的原因,调整行动方针和思路,做到与时俱进。依法治腐是一项系统工程,深入推进依法治腐工作,必须建立完善中国特色反腐败法律体系,建立健全反腐败法律刚性执行机制,构建有效法治运行保障体系,并开展行之有效的廉洁文化建设。当前,经过十八大以来多举措强力反腐,我国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巩固与发展已经形成的压倒性态势并取得最终胜利,必须依靠依法治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