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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虽然我国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完善,但与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比,我国的立法仍显滞后,加之已有法条之间存在漏洞、模糊、矛盾的情况,使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往往因缺少一个统一的标准而可能对相类似案件作出大相径庭的判决,产生所谓的“同案不同判”现象,各种不同的判决使得每一案件消耗大量的社会资源,亦冲抵了其所取得的社会效益,还会使社会感到无法适从,使得法制的统一性、法律的权威性与公正性荡然无存。在中国,许多案件往往仅能产生一时的轰动效应,却对整个国家的司法实践无甚意义。为了保证新型的权利纠纷及时对社会产生示范作用,《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正式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目前我国的案例指导存在许多不足:如各地对案例指导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案例指导的定位未明确,最高院公布的案例缺乏法律约束力,导致各地刊载的案例良莠不齐、对法律的解读不一,造成民众对司法公正产生质疑。为了解决目前的这些问题,同时又能够在现有的立法体制框架下运行,本文提出了使指导性案例司法解释化这一途径。通过指导性案例的司法解释化制度可以很好地解决上述中的问题,通过这一构想,“同案异判”现象也可以得到解决,继而实现法律的统一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