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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内生比较优势理论为指导,对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状况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就如何培育我国金融服务贸易比较优势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论文首先对内生比较优势理论及其在金融服务贸易中的适应性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指出内生比较优势理论是适用于金融服务贸易的。在论述内生比较优势理论在金融服务贸易中的适应性的同时,对内生比较优势的概念及其决定因素作了系统的论述。在此基础上,论文进一步讨论了金融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决定因素,认为资本、人力资本、信息技术、金融制度是金融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主要内生决定因素。随后,论文从两个方面对我国金融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状况作了深入的探讨,一是从金融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的内生决定因素进行分析,二是从我国金融业的业绩表现进行分析。从这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后,论文指出,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整体上处于劣势。最后,论文以内生比较优势理论为指导,结合我国金融业的特殊性,从四个方面对如何有效培育我国金融服务贸易比较优势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多渠道增加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实行市场化、层次化和制度化的人力资本战略;从市场结构和产权结构两个方面进行制度创新;从研发投资的市场化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方面进行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