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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制度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现代法治国家的民事诉讼立法对此都有明确规定,我国也不例外。然而,我国反诉立法的原则性和抽象性完全不能适应复杂的反诉实践的需要,因而迫切需要进行改革与完善。本文以“论我国民事反诉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为题,运用了历史、比较以及实证等研究方法,从各个方面对反诉制度展开了较为全面的研究,并对相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以期对我国民事反诉的改革与完善有所裨益。 文章除引言和结语外,共由四大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反诉制度的一般考察。在本部分,文章对反诉制度产生、发展的历史进行了考察,期望从其渊源上为这一制度的重整寻求历史依据;其次是从传统和现代两方面对反诉制度的功能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和分析,以揭示反诉制度存在的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为反诉制度比较研究。本部分主要是对反诉各构成要件进行了比较研究,包括反诉的主体要件、牵连要件、时间要件和管辖要件等。通过比较,文章不仅发现了现代反诉制度由紧缩、封闭走向宽松、开放的世界性趋势,而且还指出了两大法系在反诉问题上所存在的立法方式上的差异。所有这些都旨在为我国反诉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供先进的立法借鉴和明确的方向指引。 第三部分为我国反诉制度的现状反思。在本部分,文章首先分别从立法、司法和理论研究三方面对我国反诉制度的现状进行了考察。研究表明我国的反诉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立法简陋,司法混乱,理论落后等,说明反诉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接下来,文章进一步分析了产生这种现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传统观念和立法指导思想落后;民事诉讼理论研究水平落后;对反诉制度的现代功能缺乏深入正确的认识以及其他一些制度和问题的影响。民事反诉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正是要有针对性地对这些问题加以解决,这是改革的方向和重点所在。 第四部分为我国反诉制度的具体改革与完善,是文章的重点所在。在本部分,文章首先阐释了我国反诉制度改革的目标定位,即实现反诉制度的现代化和扩展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纠纷的功能。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了反诉制度的具体改革思路:构建二元反诉机制。二元反诉机制结合民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