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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世界工厂”之称,但是人们在为我们不断增长的出口贸易额沾沾自喜的同时,并没有看到我们付出的沉重代价——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西方国家工业革命后经济发展所经历的环境问题在中国同样的发生了。可惜我们只看到了西方经济发展带来的繁荣富强,却没有看到西方优美的自然环境及其为之所作的努力。如今,中国面临着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水资源缺乏不仅影响了中国的经济发展,甚至危及人的生存;大量的水土流失加深了本已尖锐的人地矛盾;生物物种的大量灭绝意味着宝贵的基因财富的流失,以及整个生态系统的不和谐;肆虐的沙尘暴让我国北方地区暗无天日……保护自然环境是中国付出惨痛代价后痛定思痛的抉择。自然保护区由于其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及生物物种方面的重要作用而成为了各国进行自然保护的有效措施。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事业从1956年建立第一个森林类自然保护区以来,保护区的数量截至2003年底已达到1999个,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4%左右,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这个数据似乎令人欣慰,但现实所反映的状况是:我们的保护区建设盲目追求数量的增长,忽视对保护区的有效管理。各种报导中暴露出的自然保护区遭受破坏的状况令人担忧。人们不禁要问:我们的保护区管理制度怎么了,为什么不能保护好我们的保护区。正是带着这种疑问,带着对自然保护的强烈责任感,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研究生,笔者选择对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制度进行研究,发现其问题,找出其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路径,提出完善法律制度的框架。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制度,有效地保护好人类的自然遗产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本文所研究的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完善思路对于自然保护区立法也极具理论指导意义。 本文综合运用了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等方法,采取叙议结合,列举案例,引用数据、图表等方式,对我国自然保护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作了细致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制度的关键——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中的公众参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