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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具有投资大、公益性等特点,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的是以“指挥部”、“基建办”等“一次性业主”为运作载体的项目管理方式,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不仅“三超”(超标准、超规模、超预算)现象比较普遍,腐败事件时有发生,而且还很容易出现“三低”(低水平、低质量、低效益)问题,投资效益往往不能最大化。因此,改革政府现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方式已势在必行。 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其中第三部分就政府投资项目,提出了加快推行代建制的意见。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是完善政府投资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 “代建制”是对我国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管理模式进行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代建制”中的“代建”,是指投资人将建设项目委托给专业化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代为建设直至交付使用;“制”是制度,规定在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中采用这种项目管理模式。委托代建源于国际上通用的工程项目总承包,但我国的“代建制”中还包括了制度的内涵,是结合国情的一项政府管理创新。本文对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分析,探讨了代建制的推行所具有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本文首先论述了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一般管理模式,结合发达国家及地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模式及经验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适合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制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模式的理论依据进行了分析,并进一步论述了实施代建制的必要性。目前,我国已在各地展开了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试点工作。虽然在政府投资项目上推行代建制已达成共识,但代建制下的具体运作模式仍有多种选择。本文对政府投资代建制的三种具体运作模式分别进行了利弊分析,并结合国内部分城市的实践经验,探讨了目前代建制试点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认为,政府投资项目能否有效、顺利地实行代建制管理模式,关键在于代建企业的选择及培育。最后,本文指出我国代建制在实行中存在的问题,展望我国代建市场的发展趋势和代建企业面临的商机,探讨了如何完善代建制、培育我国具有竞争力的工程项目代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