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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问责是现代法治社会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的基本手段,是对行政权力行使进行监督和控制的关键环节,也是政府职责体系建设过程中制度创新的重大举措。2003年以来,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推动行政问责取得了长足进展,在施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理论界、学术界对行政问责制的理论探索也逐步深入。因此,对这一课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紧迫性。行政问责制是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特定的问责主体,对政府及公务员没有履行或没有正确履行其职责的行为作出否定评价,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