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土地是农村农业发展重要的生产资料,是我国在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福建省农村土地流转行为近年来逐渐增多,然而,在农地流转过程中,各种流转的矛盾、纠纷和问题也随之而来,侵权现象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基本权益,进而影响我国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并制约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当前,农民土地流转存在哪些权益?在流转过程中权益保障情况是怎样?为了解福建省闽西北地区农地流转过程中的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情况,本文通过实地进村入户的问卷调查方法,走访了福建三明及南平地区的7个县,24个村,共计170名的农户进行问卷调查。问卷设计内容主要针对土地流转户主的个体特征、农户农地流转情况以及权益保障的实现情况进行调查。调查中发现:(1)在农地流转中农民的政治权益保障情况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被集体经济组织随意调整,在这过程中,损害了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的参与知情权、自主决策权,使农民对所承包的土地的长期经营失去信心,无法正常预期土地未来的经营效果,导致农民利益受损;同时,土地流转的决策方式受集体经济组织干预,还有的甚至是非自愿流转,损害了农地流转中的决策权。(2)在农地流转中农民的经济权益保障情况是:农地流转收益的支付方式未考虑物价变动因素、土地流转价格没有统一、集体经济组织主导农地流转价格的现象严重等影响了农地流转收益权;农地流转方式比较单一,主要以出租和反租倒包为主,使农地流转选择权发展受到限制;流转期限以短期为主,又缺少书面的合同协议,有的直接是集体经济组织代理签订,在有签订合同的农户中大部分只关心流转期限与价格,忽略了农民自身的其他责任与权利,致使农民经济权益难以得到保障。(3)在农地流转中农民的社会权益保障情况是:农地流转后改变农地用途影响了原有的土地质量,为农民之后的农业生产带来了损害;各地区的农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模式简单,发挥职能有限,不能有效保障农民的社会权益,加上农民权益受损后常常不采取任何措施,加重了权益的损失。追其受损原因在于:一是农民自身因素,当前福建闽西北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趋于中老年化,农民受教育程度偏低,相关土地流转的法律认知程度低;二是法律政策和制度的缺陷及产权主体和产权界定的不明晰;三是流转市场因素,缺乏规范的操作程序、缺乏科学的流转价格标准,服务中介组织力度不够;地方政府的社会保障措施不足等。并提出权益保障的对策建议:加强政府引导宣传作用,提高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权利意识;建立产权明晰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合理定位集体经济组织设计者、管理者、监督者角色;规范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合同签订情况、收益分配等的操作程序;建立与当地农村实际情况相符的土地流转价格机制标准;完善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职能、平台建设;健全与城市同步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为进一步探讨福建闽西北地区农村土地流转权益保障的研究提供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