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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对比研究手法复位与普通非手术方法治疗新鲜胸腰椎压缩性骨折的临床疗效,评价手法复位在临床中的应用价值,并以此研究结果来指导临床治疗,使手法复位在临床应用中进一步规范和广泛。方法从2007-3——2008-8在深圳市中医院骨科住院治疗的病例中筛选60例。纳入研究的病例随机分为两组,每组各30例。A组早期行手法复位,复位后正对骨折处垫枕维持复位效果,垫枕高度循序渐进,以患者能接受为度,逐渐垫至10-12cm,并维持本高度至6-8周。复位后及开始床上功能锻炼,自“5点式”→“3点式”“4点式”→“飞燕式”为顺序练习至骨折后12周。B组除手法复位外余治疗方法同前。对两组治疗前后疼痛强度(VAS)、椎体高度及Oswestry功能障碍指数进行评定。通过数据统计分析两组间及各组内治疗前后不同时段的差异性。结果1、所有纳入病例均获得随访。所有计量资料数值均符合正态分布,各组数值方差齐。两组病例性别、年龄、病变节段、病程、症状及体征均无显著性差异(P> 0.05),具有可比性。2、A组高度恢复率较B组明显增大,均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3、两组VAS评分在入院时及复位后一周比较有差异(P<0.05),入院时及复位后12周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4.两组治疗后12周Oswestry功能障碍指数评分有统计学意义(P<0.05)。5、A组伤后12周复查较复位后高度损失率15%±2.16%。结论1、手法复位与单纯非手术治疗,经过临床检验,均为治疗新鲜胸腰椎压缩性骨折的有效方法,前者在恢复椎体高度方面效果更好,值得在临床广泛开展。2、两种治疗方法在早期缓解临床症状方面A组优于B组,后期临床症状两组无明显差异,功能恢复方面A组优于B组。3、A组伤后12周复查较复位后高度损失率为15%±2.16,说明下地活动对于椎体高度的损失有影响。4、本课题随访时间均为12周,对两种治疗方法的近期疗效有了较直观的认识,其中远期疗效有待于长期随访后总结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