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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人)犯罪出现在刑法领域,动摇了传统刑法理论赖以建立的个人责任这块基石,它要求在刑法上不仅要承认个人责任而且要承认法人责任即整体责任,并且要求以个人责任与法人责任为基础修正传统的庞大而完整的刑法理论体系,这是对传统的刑法理论提出的严重的挑战,接受这种挑战,就意味着对刑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要进行相应的修正。虽然1997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正式确立了单位犯罪,但是,法律对单位犯罪的规定,并没有很好的解决作为有别于自然人的单位这种社会组织体是如何实施犯罪、其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何在以及刑罚手段如何适用等问题。更由于新刑法的总则部分对单位犯罪的规定过于原则化,导致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对单位犯罪的一些具体问题的理解仍然存在较大的争议,而认识上的分歧必然影响到我们对新刑法关于单位犯罪规定的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本文采用综合分析与比较研究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对单位犯罪的若干问题进行了初步的研究讨论。 全文共分六个部分: 引言:通过对单位犯罪立法背景的简单回顾,说明在单位犯罪的立法和理论中存在着立法的超前性和理论研究的滞后性,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单位犯罪的司法实践,提出研究探讨单位犯罪若干问题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第一章: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根据。本章首先从考察刑事责任根据的基本理论出发,运用刑事责任的哲学与法学根据说,论述了作为社会组织体的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在于其具有认识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并且在其意志支配下实施了具有社会危害性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的行为。并通过对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理论论证阐述了单位犯罪是一个犯罪,一个犯罪主体的整体刑事责任。通过对单位刑事责任特点的分析,提出了单位刑事责任的实现应遵循的几个原则。 第二章:单位犯罪的犯罪构成。本章运用犯罪构成基本理论,对单位犯罪之区别于传统的自然人犯罪的主体和主客观要件这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在主体 单位犯罪若干问题研究方面,讨论了单位犯罪主体的认定,及在单位犯罪主体认定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在主观方面,阐述了单位犯罪的主观方面既包括了故意,也包括了过失,并且对单位犯罪的目的在认定单位犯罪中的作用作出分析,提出了在单位犯罪中为本单位谋取利益是犯罪的动机而不是目的;在客观方面,重点阐述了单位犯罪客观特征在于其具有双重的行为因素,客观上存在两个前后相继的行为,即确立单位犯罪意图的行为和实现单位犯罪意图的行为。 第三章:单位犯罪的认定。本章从单位犯罪罪与非罪的界限、单位犯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界限、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的界限这四个方面进行归纳总结,从而对正确认定单位犯罪理清一定的思路。 第四章:单位犯罪的刑罚。本章首先概括介绍了单位犯罪的刑罚制度,并在比较的基础上得出双罚制较单罚制合理的结论。通过对我国刑法中单位犯罪刑罚制度的评价,认为目前我国单位犯罪的刑罚制度尚不够完善,难以适应惩治和预防单位犯罪的需要,并提出了完善措施。 结束语简要回顾归纳了全文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