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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是国家治理的主导力量,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动力。在高度复杂的现代社会环境中,政府治理并不总是按部就班开展的,运动式治理常常成为政府处理困局、打破常规以求破局的行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二十一世纪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其内在地有着对政府治理体系规范和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要求。运动式治理是当前改革背景下一个不容忽视的内容,受权力向上集中与地方治理有效性之间的矛盾的作用,运动式治理作为一种政府治理机制,往往呈现出突破体系规范的特征,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改革的要求相悖反。本文明确“治理”是具有现代性意涵的语词,将运动式治理定位在改革开放以后的时间轴上展开探讨。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视阈下,以运动式治理的兴起、原理和未来为研究问题,探讨运动式治理的发生方式、运行逻辑、作用效果,预测其未来发展走向。研究发现,我国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对一统型体制的继承、对政治动员的路径依赖以及压力型体制、职责同构等制度设计,为运动式治理的发动提供着可能。而社会的复杂性增长、治理资源贫乏下的差序格局、政府部门激励设置等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助推着运动式治理的发生。通过分析运动式治理的发展逻辑,以人类社会经历的“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为线索,发现运动型机制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总体遵循“运动式统治-运动式管理(国家运动)-运动式治理-运动式治理的消解”的脉络前进。通过引入“委托-代理”的视角、话语联盟的分析框架以及制度变迁的思路对运动式治理的发生、运行逻辑进行研究,发现运动式治理中,在不同的发动主体和行为受体间存在着序贯博弈、讨价还价式的联盟话语;作为政府工具的运动式治理受到计划经济时期的“国家运动”思维的影响,普遍遵循强制性制度变迁和中间扩散性制度变迁的脉络展开,而对于目前政府服务型导向建设所必要的诱致性制度变迁能量发挥不足。结合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第八次机构改革的案例分析,研究发现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对运动式治理的悖反、运动式治理的发展存在着“运动式治理常规化”和“常规治理的运动化”两种路径、危机管理是运动式治理多样表现类型中的特殊形式。综合全文,认为虽然运动式治理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对治理体系现代化有一定的促进性,但在实质上对治理能力的提升则鲜有成效。运动式治理作为一种政府治理机制,其存在有时代的客观需要,但其走向消解理应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发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