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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白毛女》的传播现象为研究对象,侧重研究其传播环境、传播者、传播形式、传播媒体与受众等多种元素之间的关系,揭示其传播内容的选择性接收、选择性理解的复杂内涵,从而在对传播环节的透析中,完整地呈现《白毛女》从文本到传播的经典生成过程,并探讨相关的历史语境对文本的创作尤其是传播的影响。本文试图尽可能回到历史现场,突破传统政治化研究模式的局限,以传播学为基本理论,在跨学科的视域中,从文学创作与传播的关系出发,贴近不同样式——歌剧、电影、芭蕾舞剧——《白毛女》的创作、改编和修改历程,选取不同的时段(1940年代、1950年代、1960年代和1970年代)和空间(解放区、中国大陆、日本、东欧),深入讨论其传播轨迹,探究主流媒体(主要是《人民日报》)介入传播的特征及作用,以揭示当代中国文艺政策演变的复杂内涵。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主要采用文学研究和传播学研究的跨学科研究方法,紧紧把握《白毛女》传播价值中的那些不断被边缘化抑或不断被凸显的传播因素,从而在不同版本、样式的《白毛女》中,探究文学创作与文学传播之间的互动关系。本文主要抓住《白毛女》创作与传播的轨迹,在其“前史”中,结合我国古代文献中有关“毛女”传说的相关资料,探究“白毛仙姑”这个1930年代流传于我国北方的老故事的外延与内涵,这其中主要涉及到歌剧《白毛女》正式诞生以前,种种创作的努力及其失败的缘由。对于1940年代歌剧《白毛女》创作与传播的价值,本文认为其目的是为了实现解放区政权的权威性与合法性。在1950年代,《白毛女》以电影、歌剧、芭蕾舞剧等样式在国内外的传播价值,主要在于实现“对内号召民众以巨大热情投入新社会建设”与“对外争取更多国家对新政权合法性认同”的双重目的。1960年代与1970年代芭蕾舞剧《白毛女》创作与传播的价值在于构建“文化革命”的神话。而学术研究中的《白毛女》则主要是从历史发展的轨迹中,探究其传播过程中不断演变的启示。对于《白毛女》创作与传播的研究,本文主要想实现如下三个意图:其一尽可能理清《白毛女》真实的生产与传播轨迹;其二是关注传媒的影响力,尤其在1978年后,文化消费主义习惯和全球“文化帝国主义”的语境,使得我们不得不考虑当下《白毛女》作为“红色经典”继续传播时,在社会系统中找到一个准确的坐标点,并以这个坐标点为基础在全球传播中找到一条世界主义与民族主义、全球化与地方化、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之间和谐共处的道路;其三是对人性丰富性的重新认识。《白毛女》这样的“红色经典”在任何时代传播时,都包含着一种与当时的历史文化紧密相连的理想主义和英雄主义。而正是《白毛女》中所包含的这种与真诚和青春相连的理想主义和英雄主义,使得我们这些身处21世纪这个世俗化时代、物质化时代、娱乐化时代的乌托邦梦想已经幻灭的人,在阅读《白毛女》时还能意识到对于社会、民族和国家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