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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自1986年试点实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建立在农民缴费为主的“商业式保险”基础上的,有很多弊端,导致发展停滞不前。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农村养老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影响农村稳定发展、社会公平、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因此,完善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们现在的当务之急,具有重要的意义。鉴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这种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党的指导下,在中央政策的支持下,全国10%的区、县、旗进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大的特点就是国家承担了主要的责任,政府予以财政支持。新农保自试点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参保率有了极大的提高,扩大了覆盖范围。但是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因素,我国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各地的开展效果不同。本文在经济较发达但差异性较明显的江苏省内,选取经济相对较弱的地区,对该地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研究。首先根据该市新农保政策规定,对该市的新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并在此基础上,从参保人数、领取养老金人数、年末基金积累额、财政补贴状况、.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人员的配置情况这几个方面来讨论新农保制度的实施现状。其次,根据对该市新农保实施现状的分析,从参保机制、筹资机制、管理机制三方面,研究讨论欠发达地区新农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深入分析得出筹资机制中的地方财力是影响参保机制以及管理机制的重要原因。最后,针对研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建议:健全参保机制,完善制度设计,提高政策吸引力;完善筹资机制,确保地方财政能够及时有效的发挥作用;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对新农保工作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