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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不断地调解升级、信息技术勇于开拓创新,互联网处于新兴业态中的核心领域,取得了日新月异的进步,对促进社会政治经济制度改革发挥了不容小觑的作用。新兴业态互联网企业的兼并、收购交易行为愈加频繁,因此对该行业的企业价值评估需求也越来越大。然而传统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已无法适应新兴业态企业价值评估的新变化。新兴业态互联网企业价值评估的正确性和公道性成为目前资产评估界重点探索的内容。目前情况下,我国资产评估界在评估新兴企业如互联网企业,所采用的方法的创新力度不够,仍沿用以往评估常规企业的传统方法。但鉴于新兴业态互联网企业业务创新更迭快、更新周期不断缩短,使用传统评估模型难以满足互联网企业的评估要求。针对新兴业态互联网企业的高潜力性、高成长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本文在研究剩余收益评估模型理论的基础上,进而探究评估新兴业态企业价值时采用剩余收益评估法的实用性,从而更好地反映新兴业态企业的真实价值,以填补资产评估在新兴业态行业评估的空白。本文由理论基础和实践应用研究构成,在理论研究部分中重点对文献进行归纳总结。首先将国内外学者关于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剩余收益评估法、新兴业态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观点和著作等进行梳理、归纳、总结;其次采用文献中提及的剩余收益理论作为理论基础,通过对模型背景进行研究、一阶段和两阶段模型的推导、推导模型参数的核算过程、研究剩余收益评估法在新兴业态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合理性和可用性,最终构建出适用于新兴业态互联网企业价值评估的两阶段模型。最后比较剩余收益评估法与传统评估方法,发现两阶段剩余收益评估模型在新兴业态企业价值估算中的适用性较成本法、自由现金流量评估法、EVA法更高。在实践应用研究过程中采取案例分析的方法,以乐视网为研究对象,将剩余收益评估模型运用于乐视网企业价值评估中,进而比较企业的公允价值与评估值,发现剩余收益评估方法获得评估值与企业的实际价值之间的误差落在允许的区间内,证实了剩余收益评估法的有效性。本文将剩余收益评估法分成两阶段,提供了剩余收益评估各阶段模型估算新兴业态互联网企业价值全过程,同时通过具体案例发现剩余收益评估法较其他评估方法是新兴业态互联网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优先选择。随着我国新兴业态互联网企业的信息化和公开化程度不断提高,剩余收益法在新兴业态互联网企业中的运用将越来越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