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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已经成为中国改革与发展的焦点问题。本文首先分析和总结了目前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现状以及制约因素,阐述了税收激励政策的相关内容。通过实证分析、规范分析和建立数学模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说明了税收政策对于激励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有效性。然后详细对比了国内外具体的税收激励政策。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了我国税收激励政策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税收实体法建立了税收激励政策体系的框架,并对完善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激励政策提出了有效的建议。通过研究,获得了以下研究结论与研究成果:一是采集了1996年到2005年十年的相关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分析表明增值税和企业自主创新相关性明显,所得税和企业自主创新相关性不太明显;选取相关变量建模分析,通过分析表明税收政策对企业创新活动影响明显;运用经济学理论进行规范分析,发现税收激励政策能够弥补市场缺陷,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同时,对税收激励政策介入创新活动是否产生负效应也进行了深入探讨,发现虽然存在负效应,但负效应产生的结果远远不能抵消税收激励政策所产生的正面效果。二是建立了新的税收激励政策实现模型,并通过计算论证了这种模型的有效性。现在实行的税收激励模型没有对企业R&D投资失败后的结果进行税收分担,并且割裂了开发过程和开发结果之间的联系,没有把创新过程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考虑。而新的税收激励政策实现模型则把创新活动的整体作为设计的出发点,有机的建立起创新过程和创新结果两个环节的联系,并考虑了对企业创新失败这样一个结果的税收负担问题。具体建模思路为:在企业进行R&D投资时,加大税收减免力度。如果企业创新成功,意味着R&D投资风险的消失,那就需要企业在收益中拿出一部分以税的形式重新上交给国家。而企业创新失败,那意味着要承担所有的开发损失,对这样的企业不需要再负担任何税收。新的税收实现模型,符合设计税收激励政策的初衷,有利于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本文还结合税收实体法,对新模型如何依托现有税种设计减免方案进行了详细说明。三是针对当前税收激励政策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了有效的税收改革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