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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信贷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货币信用关系发展到较高水平时,为缓解消费与生产之间的矛盾,使消费增长速度适应生产增长速度出现的一种金融服务产品。在市场经济运行中,消费信贷作为一种调节手段,对调节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建立和完善消费信贷制度是促进消费信贷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国的消费信贷是在改革开放后伴随住房制度改革起步的,一九九九年三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后,我国的消费信贷才进入了全面推广阶段。十多年来,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十分缓慢,经济运行中消费需求缺乏有效的调节手段的问题日渐突出,消费信贷制度建设滞后是主要的制约因素之一。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消费信贷制度,促进消费信贷发展,对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摆脱近几年来国内需求不足的困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的写作思路是围绕如何构建和完善我国的消费信贷制度展开的。首先,从理论上阐述了建立和完善消费信贷制度对有效地发挥消费信贷经济调节功能的必要性和消费信贷制度建设应包含的主要内容,联系我国近几年经济金融运行的实际,进一步阐明了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建立和完善消费信贷制度。接着回顾了我国消费信贷制度的建设历程,对我国消费信贷制度的现状进行了较详细的评价。然后,对几个发达国家的消费信贷制度进行了较全面的比较,力图从中寻找到完善消费信贷制度的一般方法。最后,针对我国消费信贷制度现存的问题,在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的消费信贷制度建设经验基础上,就如何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消费信贷制度,提出了一条基本的建设思路。全文在结构上共分四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和观点如下。第一章主要从理论上分析了建立和完善消费信贷制度的必要性。首<WP=3>先,在界定消费信贷制度概念后,运用消费者行为理论和均衡国民收入决定模型,分析了消费信贷的微观和宏观经济调节功能,从中得出消费信贷可获得性是影响消费信贷经济调节功能的主要因素。然后,运用制度经济学的有关分析方法,通过进一步对消费信贷供求关系的考察,我们认识到,一方面,由于消费信贷的供给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这种法人提供的,要提高消费信贷的可获得性首先应建立有效的消费信贷金融组织规则,完善消费信贷金融机构体系,建立通畅的消费信贷资金营运方式,以提高消费信贷的供给能力;另一方面,提高消费信贷的可获得性有赖于健全个人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转移制度,完善消费信贷的交易规则,降低消费信贷交易费用。最后,通过对我国近几年经济金融运行实际的分析,从中认识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居民消费率不断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十多年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弱化了原有消费调节手段的调节能力,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消费信贷制度,建立新型的消费调节机制。第二章主要从实证的角度评价了我国的消费信贷制度的现状。我国在近二十年来消费信贷发展过程中,针对具体的消费信贷安排陆续制定了一些消费信贷法规,回顾这些法规,我们可以清晰地认识到,我国的消费信贷制度建设走过了一条从限制到鼓励消费信贷发展的道路。就目前我国的消费信贷制度现状看,还存在消费信贷金融机构的组织体系不完整,消费信贷资金营运方式不健全,消费信贷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缺乏效率,消费信贷担保保险制度覆盖面太窄等问题,在消费信贷实际运行中表现为消费信贷的供给不足,消费信贷交易的有形和无形费用太高,制约了消费信贷的发展。第三章主要比较分析了发达国家消费信贷制度建设的一般做法。从发达国家消费信贷制度建设的经验看,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都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多以经营综合业务的商业银行为主,以专门性的消费信贷金融机构为辅,同时,组建了政府金融机构,通过支持消费信贷贷款人,间接参与消费信贷。在消费信贷资金营运方式方面,基本上采用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结合的方式来确保消费信贷资金的供给,两种融资方式的比重主要取决于各国债券市场<WP=4>的发达程度,政府金融机构则通过直接购买消费信贷债权或为抵押贷款证券化提供担保来促进消费信贷资金的顺利运行。在消费信贷交易规则方面,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披露渠道和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由个人财产、政府和保险公司组成的多层次担保保险体系覆盖了消费信贷的方方面面,为消费信贷贷款人提供了有效的风险转移机制。第四章在借鉴发达国家消费信贷制度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消费信贷制度现存的缺陷,提出了一条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消费信贷制度的基本思路。具体包括:1、以现有的商业银行业务网络为基础,完善我国消费信贷金融机构体系;2、完善以间接融资为主的消费信贷资金营运方式,逐步开辟抵押贷款证券化等辅助性融资渠道;3、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和有政府参与的多层次消费信贷担保保险体系;4、合理安排消费信贷利率,建立政府对消费信贷的贴息补偿机制。消费信贷制度建设滞后作为我国消费信贷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已有的研究基本已经达成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