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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常态。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并往高龄化、空巢化方向发展的特点,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这对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造成巨大的冲击,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与此同时,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正面临改革和转型,适度普惠社会福利的提出,为研究养老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和窗口。 本文通过阅读适度普惠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相关的文献资料,并从服务对象、实际应用和体系完整性等角度进行分析评述,尝试对适度普惠型社会养老服务的理论架构在内涵、特征、基本要素及构建原则等方面进行解释。随后对我国现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现状进行描述,指出目前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城乡地区差异大、责任主体不明确、服务水平偏低等问题,并在经济实力、社会福利的价值取向以及人民群众的社会认知等方面探讨了适度普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现。归纳分析了广东、四川两地适度普惠社会养老实践,同时,也探讨了美国全民性的养老服务、新加坡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以及瑞典高福利的养老服务的经验。 在此基础上,从养老服务对象的全面性、责任主体的多元性、服务水平的适度性、服务队伍的专业性等方面对我国适度普惠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本文认为,享受养老服务是一个老年人的基本权利,城乡统筹规划是实现养老服务对象全民化的主要途径;多元合作、实现养老服务社会化是适度普惠社会福利构建的基本路径;保证养老服务水平的适度性和体系构建的阶段性,是适度普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的内在要求;强化服务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水平,是促进为老服务传输机制有效性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