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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协商民主是基层群众自治的生动实践,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实现形式。自党的十八大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以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以多种形式出现在基层事务的治理中,如民情恳谈会、居民议事会、公民评议会、四议两公开等实践形式。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真实地推动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历史进程,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的具体展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本质诉求,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协商民主制度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在基层生长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众多现实问题,制约着其进一步成长和功能有效发挥。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和完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研究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困境的解决成为当务之急,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论文主要以协商民主的规范化、有序化和稳定性为主线,对中国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的理论基础、实践现状分析、困境及对策研究三个方面问题进行梳理、观察和调研。主要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中国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及其制度化的理论基础的概述。在立足于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基础上,把握建党以来所形成的协商民主理论的历史进程,概述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协商民主的基本内涵,进而形成关于中国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及其制度化的内涵和基本特征等。二是概述中国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实践现状分析。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六章乡村治理”中明确提出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因此选取了R镇L村的典型实践——“四议两公开”进行实证调研,分析了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实施的现状,揭示了当下中国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所面临的困境以及成因,进而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路径。三是阐述了中国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困境的对策研究。基于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困境的成因,有针对性地从加强农村基层协商民主主体性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权威性和法理性、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扩大共同利益四个方面提出了对策,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一定借鉴意义。